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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城市建设学院 陈蓉
上大学后,争取早日加入“青年志愿者协会”一直是我的一个心愿。
在以前,我会认为从事志愿服务工作是慈善为怀,乐善好施的表现,把志愿服务看成一种单方面的施予。但现在我则认为,每个人都有参与社会志愿服务的义务,同时,每个人也都有享受他人提供志愿服务的权利。“义务”与“权利”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相得益彰。人们在服务他人,服务社会的同时,自身也得到提高、完善和发展,精神和心灵也会得到满足和净化,因此,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既是“助人”,亦是“自助”;既是“乐人”,也是“乐己”。另外,志愿服务还可以有效地拉近人与人之间心灵的距离,减少疏远感,对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有积极作用。所以,我要伸出援助之手,尽自己的最大力量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