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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岁的肖永乐白天是本市一家食品厂驻兰州办事处的会计主管;晚上是网络游戏《征途》中的“燕国”国王。在这个虚拟王国中,他带着数千臣民和勇士,昼夜征战。为了登上“王位”,赢得“胜利”,肖永乐先后投入22万余元购买点卡、置办装备。然而,这笔巨款绝大部分不是他用勤劳和智慧挣来的,而是私自从公司账上挪用的。
日前,肖永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北辰警方依法刑拘,他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悔恨不已。他说:“我就像吸了海洛因,所有的神经都被麻醉了。是网络游戏害了我,我希望朋友们尽快走出这个虚拟世界。”
以案说法
打着免费幌子吸金
当下,有上百万玩家热衷于《征途》,因为它是典型的“免费”游戏——不按在线时间收费,而是靠出售道具、材料等赚钱,玩家对游戏中消耗品的不节制消费是网游系统利润的主要来源。
肖永乐说,刚开始玩《征途》他就是冲着免费去的。他将游戏玩家分为金字塔形:底层是没钱没时间的人群,二层是没钱有时间的人群,三层是有钱没时间的人群,顶层是有钱有时间的人群。与收费游戏不同,《征途》要挣“有钱人的钱”。《征途》在抓住“人民币玩家的心态”后,推出了“替身宝宝系统”,人民币玩家可以雇人带自己的“替身宝宝”,即使雇主不在线也可以不断升级,只要出钱就行。
另外,《征途》还进行了一次“突破”,即向符合条件的玩家每月定期发“工资”,这种方式类似于一些会员服务,消费到一定程度后可以打折、送消费券等。其实,这只是网游系统跟玩家耍的一个“花招”——要获得更高级的奖励,就得花更多的钱。

《征途》宣传画
监管存在法律空白
目前,与网络游戏监管有关的规范性文件看似不少,《未成年人保护法》《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都含有相关内容。但仔细分析,科学、明确、有效的条文却很少。
比如,《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中规定,互联网出版(包括网络游戏)不得载有“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或“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内容,“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互联网出版内容,不得含有诱发未成年人模仿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和违法犯罪的行为的内容……”然而,对于像《征途》这样的吸金网游,却存在法律空白。
社会学家郝教授说:“看上去对网游的限制标准与目标人群的年龄有关,可是由于网游分级并未启动,用户实名制也收效甚微,因此使法律自身处于尴尬境地。有关部门应该尽快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科学监管像《征途》这样的网络游戏,推动企业自律和网络文化产业健康成长。”
戒掉网游因势利导
对于网游让很多人深陷其中的巨大“魅力”,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心理学教授刘援朝分析说:“简单地戒网如同因噎废食,是要不得的,而是要加强引导和监管。特别是对孩子,要因势利导,比如安装防火墙来屏蔽青少年不宜浏览的信息,限定上网时间及网站等。对于成年人,除了要自我限定上网时间及网站外,还应该使生活立体化,让自己成为一个能对自己负责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