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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关于印发〈国家公务员局2008年下半年工作要点〉的通知》中明确,昔日被视为“铁饭碗”的公务员将建立正常退出机制和辞退规定(8月30日《北京晨报》)。这对于提升行政效率和政府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建立公务员正常退出机制是一种真正的公平。我们知道,由于人的天赋自然条件的差异,社会存在一定的不平等,而社会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的不合理安排则会加剧这种不平等。正因如此,建立公务员正常退出机制,实际上正是这样一种实现广泛公平的用人制度安排。笔者认为,建立公务员正常退出机制打破了“只能上不能下”的弊端,除了公平的意义,还有利于提升公务员队伍的素质,促使政府服务效能的提高。
其次,建立公务员正常退出机制是以竞争为前提的。但是,无论是自然竞争,还是社会竞争,竞争环境的好坏直接决定竞争实现的程度。现代公务员制度作为一种竞争性招考和竞争性管理的科学人事管理制度,其实现条件的完备与否,同样直接关系到该制度的成败。因此,要让公务员正常退出机制成为现实,成为制度文化的组成要素,就要着力消除当下公务员队伍的“不充分竞争”现象。这同样重要。
构建公务员正常退出机制,让每一个有志于在政府部门服务的人有机会发挥自己的才能,有机会得到提升,是建立高效政府的最佳选择。(朱四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