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
9月13日—15日放假,共3天。其中,9月13日(星期六)为公休日,9月14日(农历八月十五,中秋节)为法定节假日,9月1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9月15日(星期一)。
节假日期间,各区县、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假期。
天津市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