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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记者赵颖妍):9月1日,天津市司法部门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法律援助宣传周活动,纪念《条例》实施五周年。
截至目前,本市共建立了法律援助机构20家,依托司法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76个,在工会、妇联、残联、老龄委等机构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78个。全市共有法律援助专职人员111名,同时,全市还有2000多名律师、近1000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800余名社会法律援助志愿者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并相继制定了《天津市法律援助机构管理规定》、《天津市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天津市法律援助案件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天津市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标准的规定(试行)》等规范性文件,保证了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开展。
法律援助条例实施五年来,全市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0917件,有52499人获得了法律援助,解答法律咨询128104人次,有力地保护了贫弱群体的合法权益,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做出了突出贡献。
[468909]网友:nhjhcv ip地址:[117.8.221.*] 于2008-09-02 13:42 发表评论: |
发点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允许公民发表自己的看法.老百姓拥护这样的论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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