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题记:恍惚间,还记得少年时读托尔斯泰,其书前铭言是:人,要他在清水里泡三次,在血水里浴三次,在碱水里煮三次。印象颇深,却难解其意。而四十多年的沧桑岁月,却让我感到托翁的伟大与深刻。
如今,在满街滚轴、满眼异发、满嘴洋餐的幸福一代的耳畔,还能听进这醒世名言吗?
朋友,你见过莜麦吗?
没到过内蒙的人很少见过莜麦。40年前我见过它。
这莜麦与小麦虽仅一字之差,却与小麦迥然不同。小麦成熟是金黄的麦浪,而莜麦成熟却是银海涛涛。是的,那是牙白色,那种象牙白,十分柔和,阳光下闪着银光。它不像小麦一枝独秀,一杆一穗,锋芒如针尖扎人手指;它却是一杆多枝亭亭玉立。那错落而上的分枝顶端托着的麦穗,微风下,披散撒开,其姿态轻柔、妩媚,十分逗人喜爱。那时,我常想,那麦穗若再长些、大些,岂不像兰花一般美丽?
石磨下,小麦变成白面,依其等级,遍游海内外,身价倍增;而莜麦就变成莜面,因其口感、色感只能屈居一隅,成了地方产品。不过,却因其吃在肚里耐饥,在物质不太丰富的年代,在用脚丈量生活的黄土高原上,它理所当然地受到人们的喜爱,成了不可或缺的当家饭。
当年我们在内蒙常常被好客的乡亲们东家请西家邀,那莜麦的吃法做法,以其独特有趣,至今历历在目。且不说如面条般细长的莜面餄饠,也不说似玉米粥样的莜面糊,单说那薄薄的莜面卷儿,那做法就叫你大开眼界,跃跃欲试:首先,洗净手与臂,把早已和好的莜面团揪一点儿,如同饺子剂子大小。然后左臂伸出,手心朝上,右手持面团儿在左手腕上半截部分,用大拇指轻轻地往前搓,那面就变成薄薄的皮儿,随着拇指的推动自然卷起如花瓣几重,接着那瓣儿卷就落到右手上,随即顺手放入屉中如饺子般一个个排起来,不一会儿就是一大屉,大小厚薄匀称一致。倘是高手可以让其边儿微薄而略曲,柔柔的,如兰花般美丽。其速度之快、手法之熟、式样之巧令人叫绝。每每此时,我们总想学一手,可总是搓不成样子,要么中间断裂,要么厚薄悬殊,要么“祖孙”同堂,每每引来哄堂大笑。那情那景温馨而愉快,至今难以忘怀。
据说有人双手会同时在两条大腿上如法炮制,其美丽壮观,让人叹为观止,可惜只是耳闻,不曾亲见。那时,我总纳闷:莜面为啥这样做?不可以擀成皮儿包饺子么?不可以做成馒头饼子么?后来,我才知道,那莜麦面因其野性未脱尽,既不易消化也不易煮熟。吃它必须经过“三熟”,即脱壳后要先炒熟;磨成面做饭时,用开水烫熟;然后再根据喜好或蒸或煮做成吃食。倘做成体积相对较大的馒头饼子,那既费柴火又不易熟(内蒙的烧柴很宝贵)。然而,做饺子为何不可?后来我自己想,饺子的馅要菜或肉,内蒙地区大面积盛产土豆、胡萝卜、甜菜、洋白菜,此四君者,谁可入馅?即使可入,没有猪肉(内蒙大多是牛羊肉)又何以入口?何况包饺子需要工具和时间,那莜面可能经得住擀面棍儿的几番推压拉扯?更何况那里的人喜爱吃大烩菜,做饭时火上架口大锅,锅里放切成块的土豆、胡萝卜、洋白菜(请客、过年节)再加上豆腐和牛羊肉块,锅上就是一屉美丽的兰花卷儿,一把火点燃,这上下一气呵成,有稀有干;有饭有菜;有吃有喝。既节约能源,又节约时间。直吃得舒筋顺骨,热气腾腾。在寒冷的冬季,既暖身子又暖屋子。比起做完馒头做稀饭,炒完肉再炒菜的繁琐程序,该是何等简洁与惬意?用今天营养学和节能的角度去衡量,更是优化与科学。这莜面的吃法与做法蕴含着多少体验与智慧?又有着多少地方特色和民族本性?
中国有句俗话叫做“入乡随俗”,深究起来,这“乡”分东西南北中,这“俗”可是那地、那产、那物、那习、那水、那风,年年代代所形成,这就是根哪!这就是我们中国人无论走到哪儿也割舍不下的根!这根有山的筋骨,有水的柔情,有土的培育,有地的托举,有风的熏染,有俗的浸润,有物的调息,有习的濡养,更有那血与脉的相连相依!
莜麦由野生到家化,顽强地保持其野性,然而,智慧的人们把它三次在“水深火热”中调教,又顺其本性,依其地域为人所用,让它成了一个地区人们喜爱的食品,现在它虽未能登大雅之堂宴大宾,但谁又敢说,在回归自然返朴归真的未来几年,它不能变成人们最科学最推崇的主食呢?因为它历经磨难,保有本性。
我想,植物尚可经过“磨难”被调教“成材”,何况人呢!
哦!那莜麦,那莜面卷儿在我心中永远绽放美丽。 (作者:张淑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