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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交管局了解到,1月至8月,全市共发生交通死亡事故590起,造成663人死亡,其中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12起,死亡41人。
据分析,今年前8个月交通死亡事故呈现四个特点:
一、19时至23时为交通死亡事故高发时段,上述时段共发生交通死亡事故179起,造成193人死亡,分别占交通死亡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的30.34%和29.11%;
二、津围和津沽公路、103和104国道交通死亡事故多发,上述4条公路发生交通死亡事故108起,造成122人死亡,分别占交通死亡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的18.4%和18.48%;
三、超速行驶、无牌无证车辆违法上路、逆行是引发交通死亡事故的主要原因,因超速行驶引发交通死亡事故86起,造成95人死亡,分别占交通死亡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的14.58%和14.33%;
四、农民仍是交通事故最大受害群体,至8月份为止,因交通事故共造成336名农民死亡,其中194人负有事故责任。主要过错为:行人违法横穿公路,驾驶非机动车违法穿行机动车道,无证驾驶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