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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伤身不知情九成患者“吃”射线辐射影响健康就医胸透记得要穿防护服
看病或查体时,人们都有接受X光、CT等射线检查的经历,然而,射线诊疗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能清晰地显示出病因,另一方面,它对细胞有杀伤破坏作用,长期照射或过量照射,对人体各个系统都会产生影响。
针对这种情况,2006年,卫生部发布了《放射诊疗管理规定》,要求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对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严格控制受照剂量;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并事先告知患者和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医疗机构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和个人防护用品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近日,记者在本市部分医院采访时发现,多数医生在进行射线诊疗时,没有事先告知有关的影响,也没有为受诊者提供防护器具。
A
调查
九成患者
不知穿防护服
在中环线附近一家医院,记者对接受射线诊疗的30名患者进行了随机调查,100%的患者反映,医院没有告知射线对人体的影响及提醒患者穿防护服;60%的患者表示,不知射线会对人体有害;90%的患者不知接受射线诊疗需穿防护服。
从事X光透视的王医师介绍,防护服主要对人体敏感部位,如甲状腺、乳腺等处进行保护,从外观上看与普通服装没有多大区别,但这种铅制防护服的重量一般在几公斤到十几公斤。目前多数医院都有防护服,但很少有人穿。
B
原因
医院不告知
主要原因有四
既然有明文规定,还有相应罚则,那么,为何还会出现医院不告知辐射危害以及频繁接受检查等情况呢?
一位从事射线诊疗、不愿透露名字的张医师表示,首先是经济效益,因为检查的人越多,医院收入越多;其次,现在的专科医生也存在过度依赖检查来判断病情的现象;第三,大多数患者对放射线有伤害的认识不够“深刻和具体”;第四,患者每转一次院,就得重做一次检查。
张医师介绍,卫生部已有明文规定的标准,射线检查的阳性率控制在60%,太高可能出现漏诊,太低会滥用。
C
提醒
放射检查
每年别超两次
市卫生监督所监督八科工作人员提醒,受检者对放射诊疗要有一个“数量”的概念,普通市民体检时,每年接受X光或CT检查次数,最好不要超过两次;而作为治病需要,应该接受的检查还是必不可少的。
不过,患者可以在医院没有提供防护措施时,主动索要防护服。另外,射线照射甲状腺、胸腺、性腺等敏感部位时,应选择防护设备;孕妇尽量不做X光检查,育龄妇女应遵循“十天原则”,即月经来潮后十天内不做X光检查;儿童慎选X光检查;陪检者在机旁搀扶受检者时,应使用防护用品。
前两天,我也拍了个X光,但没有说穿什么防护服,但叫我把衣服脱了再照
晕死,医院这算不算草菅人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