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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刀砍伤亲夫脸,村妇外逃5年被抓获。日前,这名村妇一审获刑一年半。
30多岁的王红(化名)是河北省泊头市某村的村妇,她和丈夫的感情不和。2003年7月13日上午8点左右,王红在本市河西区一市民家里,因为孩子问题,与丈夫发生争吵。王红拿起菜刀朝丈夫抡砍,致使丈夫面部伤口10厘米。
经鉴定,王红丈夫的面部损伤程度为轻伤。案发后,王红外逃。今年6月4日,公安机关将王红抓获归案。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王红法律意识淡漠,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使他人轻伤的后果,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所以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