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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上午,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
市政府新闻发言人 刘剑刚
各位新闻界朋友:
大家好!世人瞩目的北京第十三届残奥会,已于9月6日开幕。今天我们召开这个新闻发布会,主要是向大家通报一下天津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情况和天津的残疾人运动员参加本次北京残奥会的一些情况。
一、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
关心残疾人、重视残疾人事业,是人类文明进步、社会和谐友爱的重要标志。扶残助残,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残疾人十分关心,对残疾人事业发展高度重视。今年3月28日,胡锦涛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专题研究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问题,制定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对在新世纪新阶段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做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努力使残疾人与全国人民一道,向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迈进的目标。胡锦涛总书记多次指出,残疾人是社会大家庭中最需要关爱的群体,帮助残疾人是党和政府的责任,要采取更多的措施,下大气力,进一步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让所有残疾人都能在祖国的怀抱里幸福生活。
天津市历届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发展残疾人事业,把残疾人工作作为改善民计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大事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特别是近年来,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取得明显成效。市委先后将“发展残疾人事业”、“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列入年度工作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并及时修订了《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市政府出台实施了关于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等政府规章和扶助残疾人的若干规定,发布了关于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农村贫困残疾人安居、先心病儿童手术补助、精神疾病患者救助、聋儿耳蜗植入手术补助等政策性文件。在市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出台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五保供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政策中,都专门明确了分类施保,对残疾人给予特别扶助的规定。市政府每年都专门安排为残疾人办10—20件实事。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多次组织对残疾人事业发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专项检查和工作视察,有力地保障了残疾人合法权益。
去年7月,市委书记张高丽同志亲自会见了来津检查验收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情况的国务院残工委秘书长、中国残联理事长汤小泉一行,亲自入户看望慰问残疾人。今年4月,高丽、兴国、胜玉、元敏等市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同志,出席了市残联第五次代表大会。高丽同志要求,要切实加强对残疾人工作的领导,抓紧制定促进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大残疾人保障和救助力度,逐步缩小残疾人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水平,使广大残疾人更好地融入社会,参与发展,同全体人民一道向着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迈进,共同创造幸福生活和美好未来。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我市残疾人事业不断发展壮大,形成了残疾人事业与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局面。
二、天津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情况
目前,天津市有各类残疾人57万,占全市总人口数的5.47%,其中,视力残疾5.6万人,听力残疾12万人,言语残疾0.8万人,肢体残疾21.9万人,智力残疾人4.4万人,精神残疾3.6万人,多重残疾7.8万人。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着眼于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加强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积极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切实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质量和水平。在全社会共同努力下,我市全面超额完成了“十五”残疾人事业各项任务和“十一五”任务进度指标,残疾人工作总体水平保持全国领先位置,成为第一个荣获“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称号的直辖市。我们主要做了四个方面的工作。
1、加大资金投入,残疾人生活状况得到切实改善。
近五年来,天津市实施了“扶助残疾人安居乐业奔小康”品牌战略,开展了为残疾人提供多项服务的“温暖工程”、改善残疾人住房的“扶贫安居工程”、为智力和精神康复期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的“阳光工程”、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的“无忧工程”和方便残疾人平安出行的“助行工程”。在分类施保的基础上,全市每年投入近5000万元,对3.5万享受低保、特困救助的残疾人给予生活补贴;投入7000多万元,为2000多户农村贫困残疾人修建住房,并进行生产资料、生活用品、生活救助、子女助学等多项延伸扶持;对2200余户城镇贫困残疾人拆迁户给予特别扶助,改善了他们的住房条件;通过投入6000余万元地方扶贫贴息贷款、建立71个扶贫就业基地等多种形式,直接或间接扶助7310余名残疾人脱贫,使12300余名残疾人生活得到改善;在对特教学校学生实行“四免一补”的基础上,每年投入212万元,为3800多名接受各阶段教育的残疾学生发放助学金;投入800多万元,用于2万人次的残疾人职业培训;投入1640多万元,对残疾人家庭的先心病儿童手术、聋儿人工耳蜗植入、贫困聋人配戴助听器、贫困精神病患者日常治疗、贫困白内障患者手术复明、贫困肢残人装配普及型假肢等康复项目给予专项补助;投入750万元为首批7000余户有需求的残疾人家庭铺设进出坡道,安装坐便器、拉杆、扶手和语音或闪光门铃;全市建成51个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据不完全统计,五年来,通过多种形式的个性化扶助,约有28万残疾人次直接受助受益,受到了广大残疾人、残疾人亲属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得到了中国残联的充分肯定。
2、拓展业务范畴,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各项任务超额完成。
一是,残疾人康复由实施重点康复项目向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迈进。五年来,以“依托、融入、服务”为主要形式的社区康复全面展开。20万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8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目前,我市有和平、塘沽、红桥三个区荣获首批“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称号;“长江新里程计划”一期项目和二期进度指标全部完成。
二是,残疾人教育由一般层次向更高层次发展。适应特殊教育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8%,接受初中教育的盲生、聋生全部升入高中;在校残疾大学生533名,比前五年增长1.2倍;残疾人职业培训20326人次,盲人按摩培训342人。残疾人教育体系不断完善,良好的教学环境和优质的教育资源为残疾人教育的发展提供了更有利的空间。特别是天津理工大学聋人工学院,主动适应残疾人发展需求,勇于创新,为听力残疾的学生提供了更多接受正规高等教育的机会,在国内外赢得良好声誉,被中国残联邓朴方主席誉为中国残疾人事业的一颗明珠。
三是,残疾人就业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截至2007年底,全市残疾人累计就业达到96762人,比前五年增长2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五年累计征收6亿多元,比前五年累计增长9倍;全市18个区县共投资3046万元,普遍建立了残疾人就业服务设施,服务能力明显提高。为近7000名残疾人办理了求职登记,为2660个单位提供了就业服务。为鼓励用人单位开发用工岗位、吸纳并稳定残疾人就业,我市相继出台了对超比例单位改善无障碍设施、残疾职工养老保险、岗位培训给予专项补贴等办法,取得较好效果。
四是,残疾人维权工作从单一的法制建设向更宽的权益保障领域拓展。全市残疾人事业法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残疾人维权组织机构网络和法律救助工作机制,放宽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范围。市和区县均设立了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市残联设立了残疾人劳动保障法律援助中心,全市共设基层维权岗477个,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救助和法律服务28610人次;加大了《残疾人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促进了残疾人参政议政;积极做好信访工作,将残疾人诉求问题解决在基层,注重残疾人大案要案查处,有效维权,保持了我市残疾人连续18年无集体进京访的纪录。全力推进无障碍设施和环境建设,2005年我市荣获国家授予的首批“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市”称号。
五是,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开展实现新的突破。天津市残疾人参加全国特教学校文艺汇演名列前茅,连续六年成功举办残疾儿童艺术节,市残疾人艺术团创作演出和基层残疾人文化活动更加丰富活跃;我市残疾人运动员在上届雅典第12届残奥会上奖牌总数位居全国各省市第三,在国际国内重大比赛中获金牌134枚,银牌110枚,铜牌80枚,实现了历史性突破。
3、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一是,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更加完善,走在全国前列。市和区县残联进一步配齐配强了领导班子和残疾人领导干部,242个街乡镇配齐了残联专职干部和残疾人专职联络员,4604个社区(村)完善了残疾人工作领导小组和残疾人协会“双保险”的组织架构,选配了残协专职委员,“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残疾人组织网络更加完善。各级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工作开展更加活跃,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为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投入不断加大。市和区县投入3亿多元,加强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市残联服务机构从5个拓展到8个,服务设施面积增长近4倍;市残疾人之家、市残疾人体育训练中心相继建成,市残疾人教育培训中心扩大规模,开始重建;18个区县普遍建成1000—6000平方米的综合服务中心,并根据残疾人实际需求,进行了无障碍设施改造,完善了服务功能;更多的残疾人服务设施和活动阵地正在以“专建、共建、融入、共享”等多种形式,加快向街乡镇和社区(村)延伸。各级残联为残疾人服务的“软实力”也不断加强,市和区县残联网站、局域网、教育就业扶贫网、统计网、残疾人证管理网,从无到有、从有到优,信息服务正在向更高目标迈进。
4、营造良好氛围,全社会扶残助残风尚和残疾人自强精神得到弘扬。
一是,宣传力度不断加大。全市各级宣传部门和各新闻媒体,加大人道主义、中华传统美德和残疾人自强不息精神和事迹的宣传。天津电台《共享阳光》、天津电视台《我们同行》两个残疾人专题节目,累计播出1500余期,被中国残联授予特别奖。各新闻媒体共发表有关稿件4150篇(条),对残疾人事业各领域工作和残疾人自强模范、扶残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广泛深入地报道,优化了社会舆论氛围,促进了人人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文明风尚的形成。
二是,社会助残环境逐步改善。全市医院、商场、存车处、收费公厕等公共场所,悬挂7000余块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惠、免费服务的标志牌。广泛开展了助明、助聪、助学、助困、助行等“五助行动”。市人民政府对五年来为残疾人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各区县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越来越多的社会人士通过“一助一、多助一”等形式的助残活动,为残疾人捐款(含实物折款)6000余万元,今年全国助残日期间社会各界捐资达到1000多万元。
三、天津市残疾人运动员参加北京残奥会的有关情况
举办一届高水平、有特色的残奥会,做到与奥运会“同时举办、同样精彩”,是中国政府对奥林匹克大家庭的庄严承诺,体现了“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的主旨。这次北京残奥会我市共有10名残疾人运动员、3名教练员、1名工作人员入选中国体育代表团,参加游泳、射击、柔道、田径四个大项27个小项的比赛。这10名运动员,既有上届雅典残奥会获得4枚金牌的老将,又有2005年后经选拔、培养、训练,在历次世界大赛中获得十几枚金牌而崭露头角的新秀。对残疾人运动员来说,参加残奥会,为国争光,是自己运动生涯的宝贵机遇,是实现人生价值的最高荣耀。几年来,我市残疾人运动员怀着为祖国、为天津市摘金夺牌的光荣梦想,克服身体残疾等困难,在训练场上刻苦练习,在赛场上奋力拼搏,展现了自强不息的精神风貌和良好的竞技状态。在中国残联和国家体育总局的指导和支持下,天津市残联、市体育局及各有关单位,为参加残奥会做了精心准备和充分保障,预计天津市在这届残奥会上,有望获得比上届更好的成绩,实现历史上的新突破。目前,北京残奥会各项赛事已全面展开,中国体育代表团的体育健儿们超越自我,奋勇争先,我们衷心预祝他们发挥自己的最好水平,努力创造优异成绩,实现运动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为祖国争光,为天津争光。
四、天津市将继续推进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
天津市残疾人事业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与加快发展的新形势相比,与广大残疾人的期待相比,基础还比较薄弱,社会保障措施还不够完善,服务能力和水平还需要提高,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还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从实现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高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扎实有效地做好残疾人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加快推动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1、瞄准一个奋斗目标。即:到2020年,根本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和平等参与社会的环境,显著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和为残疾人服务能力,有需求的残疾人,人人得到康复服务,人人得到不同程度的教育和培训,人人都有就业机会,人人有困难都能得到政府和社会的帮助。残疾人自强不息、奋勇争先,得到全面发展。残疾人事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继续走在全国前列,使残疾人与全市人民一道向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迈进,共建共享和谐社会。
2、修订好两个重要文件。一是,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结合天津实际,抓紧制定出台我市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目前此项工作已接近完成。二是,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修订《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这两个文件将进一步加大保障残疾人权益的力度,制定普惠加特惠的扶助残疾人的政策措施,让广大残疾人更多地参与天津经济社会建设,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3、健全完善残疾人五个保障体系和五个工作体系。以残疾人社会保障为核心,以强化残疾人工作机制为重点,健全覆盖城镇和农村的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服务、基本生活等五个保障体系;完善残疾人事业政策法规、经费保障、组织队伍、宣传文体、社会助残等五个工作体系,全面提高残疾人工作水平。确保残疾人人人过得去,争取人人过得好。
4、继续深入推进扶助残疾人的“五项爱心工程”和“五助行动”。市政府将继续坚持每年为残疾人办20件实事,着力解决残疾人迫切需要的医疗、康复、教育、就业、住房、出行、托养和社会保障问题,继续搞好扶助残疾人的“扶贫安居工程”、“温暖工程”、“阳光工程”、“无忧工程”、“助行工程”。围绕助明、助聪、助困、助学、助行等活动,动员全社会,进一步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层层开展为残疾人办实事、捐款物、送温暖活动,让残疾人处处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同志们,残疾人是社会大家庭的一员,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天津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是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重要责任和义务。在这里,也希望新闻界的朋友们一如既往,继续关注天津市残疾人的生活与工作,广泛宣传天津残疾人事业,共同为构建和谐天津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