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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本市出台《天津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2008年专利申请资助进行规定,对重大发明专利申请企业将给予重奖,奖励金额不设上限。
据了解,今年的资助政策,与以往一样向职务发明、发明专利及专利工作重点单位倾斜,鼓励国外专利申请。其中,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重大发明专利申请予以重奖,金额不受最高资助限额限制。
本市专利申请资助工作实行市、区(县)两级资助受理发放办法,即天津市专利示范、试点单位以及其他专利工作重点单位的专利申请资助,及国外专利申请资助由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受理发放;区县专利工作重点单位及其他申请人的专利申请资助由所在区县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受理发放,受理时间从2008年10月8日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