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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区县集体所有土地开始公示 权利人有异议30日内可申请复查
从市国土房管局获悉,截至目前,全市已基本完成12个涉农区县156个乡镇、3933个村的农村土地权属调查工作。目前,具备登记发证条件的农村集体土地全面进入公告阶段。凡公告期内无异议的,预计10月初起,农民将领到《集体土地所有证》。
本市农村集体所有土地权属调查已于日前通过了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权属审核,并将于近期陆续在市或区(县)媒体公布,在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现场张贴,在区(县)人民政府及全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门户网站上向全社会进行公布。公示内容主要包括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权利人名称、地籍号、土地坐落、权属性质、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异议申请复查的地点和时间要求等。公告期为30天,公告期满,将依法对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登记,并核发集体土地所有证。土地权利人如果对公告的土地信息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内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关土地权源材料,向区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