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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新疆阿勒泰地区纪委、监察局和预防腐败办公室出台《关于县(处)级领导干部财产申报的规定(试行)》
●9月16日,“新疆阿勒泰地区廉政网”正式开通。该廉政网站设置了“县(处)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倒计时”栏目。截至9月13日,申报对象主动上交违纪违法款数额达33万余元
●2009年1月1日,阿勒泰地区将在全国率先实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
●2009年1月20日,为首次申报上交违纪违法款免予追究责任的最后期限
“没有想到,舆论如此关注,我们压力很大。”近日,新疆阿勒泰地委一名干部对记者说。
5月25日,新疆阿勒泰地区纪委、监察局和预防腐败办公室出台《关于县(处)级领导干部财产申报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明年1月1日,该地区将在全国率先实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短短23条的规定,让地处边陲的阿勒泰地区纪委站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互联网上有关评论、跟帖竟达数千篇。
9月16日,新疆阿勒泰地区廉政网开通,设置了“县(处)级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倒计时”栏目。截至9月13日,全区“139”廉政账户已收到申报对象缴纳违纪款33万余元。业内专家认为,官员财产申报是反腐败的核心环节。国家预防腐败局成立之初,就表示将研究推行财产申报制。阿勒泰先行一步,尖刀刺向了腐败的心脏。但也有人预言,该制度最终会流产。
“四大亮点”阻击腐败
收入申报变财产申报,申报对象不只看级别,离任申报,全面公开
《规定》的出台与一位纪检战线工作20多年的“老纪检”紧密相关——阿勒泰地委委员、纪检委书记吴伟平。
吴伟平,40多岁,在任阿勒泰纪检委书记以前,他一直担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纪检监察四室主任,曾协助中纪委办理过多起案件。
在长期的办案实践中,吴伟平意识到,预防腐败比反腐败更重要,遂萌发了起草《规定》的想法。他将设想向地委常委会汇报后,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赞同。
经过反复调研和集思广益,《规定》出台了。文本不长,处处创新,有四大亮点:
亮点之一:将过去通行的党政官员“收入申报”扩大为“财产申报”。
财产申报的范围除工资、各类奖金、津贴、补贴及福利费,从事咨询、讲学、写作、审稿、书画等“收入”是必须申报的内容之外,《规定》指出:申报人的父母、配偶、子女接受各种名义赠与的现金、礼金、有价证券、各类支付凭证,包括接受的食、宿、行、乐方面的馈赠、款待和各种补偿、好处等,都必须列入申报范围。
这几乎涵盖了目前党政官员所有可能获得财产或收入的全部领域。
其中,《规定》还特别指出:官员及其配偶、共同生活的父母、抚养的未成年子女,单笔额度在10万元以上的动产、不动产购置、交易、租赁情况及继承、赠与、偶然所得的财产等,都属申报内容。
如此规定,为监督党政干部财产收入来源是否合法、增值变化是否正常提供了重要依据。如果某官员的账户里突然多了一笔“不义之财”,而又不能自圆其说,麻烦可就大了!
亮点之二:申报对象,不再只看行政级别,而是看其是否有权。
按照《规定》,需要申报财产的官员,除全地区各机构的县(处)级干部外,地区法院、检察院依法享有独立办案资格的审判员、助理审判员、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公安侦查员,工商、税务、财政(政府采购中心)、交通、水利、城建、国土资源、民政、环境保护、劳动和社会保障、扶贫办、旅游管理等部门中具有执法资格、管理公共财物的科级干部也要申报。
有专家认为,这是廉政建设的又一重大贡献——因为从侦破的腐败案件看,有些官员级别不高,由于掌握实权,容易滋生腐败。
亮点之三:《规定》规定,领导干部财产申报的种类分为“初任申报、年度申报和离任申报”三类。其中,离任申报的时限被延续到退休后三年期满为止。这为防止事后受贿等行为的发生筑起了一道“防火墙”。
亮点之四:《规定》明确要求,“与领导干部职权密切相关的收入都将通过阿勒泰廉政网及当地主流媒体及时全面公开,以接受社会有效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