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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成为人们耳熟能详的一句话,不仅是立身之本,也是立业之本。什么是素质?素质是人的基本品质,是指人在后天通过环境影响和教育训练所获得的稳定的、长期发挥作用的基本品质结构。具体包括:人的思想、知识、身体、心理品质等等。
贺国强同志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强调指出:“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处于反腐倡廉第一线,面临着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任务重、要求高,政策性、业务性强的工作,打铁必须自身硬,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作为监督党员的党员、监督干部的干部,除了必备的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高尚的道德情操,在学习、自律、作风、形象上要好于一般干部外,要想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实现全面发展进步,“会讲”、“善写”、“能干”,这三样本领不得不提。
“讲”是一个干部必备的素质。“会讲”绝对是一种本领,反映的是一个人思维是否敏捷,头脑是否清楚。思想与口才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前者是因,用来策划,是发现和解决问题的方法;后者是果,用来实现策划,是通过说服教育人直接解决问题。没有思想的口才会变成信口胡说,没有说出来的思想也只能是被束之高阁。因此,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会讲、敢说,把你的思想、见解、打算,思路清晰地向领导表达,把上级的指示、决策、部署条理分明地向群众传达。
“写”体现的是一个干部的认识水平。我们可以设想,一个干部即便是再能“讲”,但是“写”不出来,其作用的发挥就会受到一定的局限。对于纪检监察干部所担负的执纪办案工作来说,有许多是要思、要写的东西。不善思考,不善写作,就无法胜任或是不能够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肩负的本职工作。“善写”,决不是可有可无的事,既是克服官僚主义的有效途径,又能够锤炼思想、升华自我,还能体现个人的思想高度、思维特点、品格气质,可谓大有益处。当然,并不是每个人拿起笔来就能写的,一个人的底子和基础虽然有差别、能力和精力虽然有限,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他不愿吃苦、不肯去学。惟有“读书破万卷”,方能“下笔如有神”。“干”这一素质有很多含义,比如组织协调、处理问题、化解矛盾、善抓末梢促落实等等,是最为关键的因素,也是做成事、做好事的前提。有人写过这么一句顺口溜,非常贴切地说明了讲得再动听,写得再漂亮,没有落到实处,一切等于白搭。“你开会他开会天天开大会,你讲话他讲话人人都讲话,这大会那讲话究竟有谁去抓落实了。”因为所有的“讲”和“写”最终都要靠“干”来兑现,否则,务虚不务实,不付诸于实践行动,“说一套,做一套”,无疑会被世人耻笑。
会讲、善写、能干,最能衡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讲”、“写”、“干”,虽然只有三个字,看似简单,但真正做好并不容易,无论哪一种,若不经过一番“寒彻骨”,那是换不来“扑鼻香”的,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也就无从谈起。(李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