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与朋友一同娱乐期间,趁人不备盗走了朋友的汽车和手机。日前,该男子因盗窃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罚金1.2万元。宣判后该男子不服,向市二中院提起上诉。
今年3月11日,本市男青年王某与朋友李某、韩某等人到东丽区一家夜总会娱乐时,王某趁人不备将放在茶几上的汽车钥匙拿出,随后将李某停放在夜总会门口的夏利汽车盗走,并将车内韩某的手机变卖。转天王某即被警方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