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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农村基础设施
——利用成熟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设备,鼓励使用当地材料和人力,恢复重建农村公路、村庄道路、供水供电、垃圾污水处理、农村能源等设施。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就地重建的村庄应以原有设施为基础,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修复重建基础设施。异地新建的村庄,应尊重当地农民的生产方式和生活习惯,合理确定基础设施的重建水平和方式。
——农村生产、生活设施以及服务体系的恢复重建,要考虑贫困村、国有农场和国有林场的特殊情况,统筹安排相关设施的恢复重建。
第七章公共服务
公共服务设施的恢复重建,要根据城乡布局和人口规模,整合资源,调整布局,推进标准化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优先安排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的恢复重建,严格执行强制性建设标准规范,将其建成最安全、最牢固、群众最放心的建筑。
第一节教育和科研
——实施灾区教育振兴工程,以义务教育为重点,恢复重建各级各类教育基础设施。统筹企业办教育机构和民办教育机构的恢复重建。
——高质量地恢复重建中小学校,扩大寄宿制学校规模和寄宿生比重,实施中小学骨干教师支教计划。
——农村地区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原则上建在县城,初中建在中心乡镇,小学布局相对集中。
——合理布局重建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等。
——恢复重建受损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
第二节医疗卫生
——重点恢复重建县级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以及乡镇卫生院、中心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全面恢复市县乡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恢复重建地方病防治设施。统筹企业办医疗机构和非公立医疗机构的恢复重建。恢复市级药品监督检验所。
——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妇幼保健与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资源的有效整合。服务人口较少的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用房与乡镇卫生院原则上统一建设,不再单独重建。适当配置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增强服务能力。
第三节文化体育
——合理布局公共文化和体育设施,抓好县级图书馆、文化馆、档案馆、影剧场(团)、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体育场馆、青少年活动场所、乡镇综合文化站等各类设施的恢复重建。
——公共文化设施要尽可能集中规划建设,乡镇综合文化站要充分发挥文化宣传、提供信息、科普及技术培训等服务功能。恢复重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网络。
——恢复广播电视网络功能,恢复重建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无线广播电视发射、监测台站等,修复广播电视村村通设施。乡镇广播电视站业务用房与乡镇综合文化站统一建设。
——恢复重建公益性出版机构、新华书店等的设施以及农家书屋、公共阅报栏。
——恢复重建受损体育场(馆)等设施,乡镇体育场所的恢复重建原则上要与学校或文化设施统筹规划,共建共享。
第四节文化自然遗产
——注重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和民族文化的抢救保护,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具有历史价值和少数民族文化特色的建筑物。
——修缮恢复世界文化自然遗产、文物保护单位、烈士纪念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文物中心库房、文物管理所、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博物馆、民俗博物馆和传习所以及相关宗教活动场所。
第五节就业和社会保障
——实施就业援助工程,加强对青壮年的职业技能培训,通过对口支援、定向招工、定向培训、劳务输出等,解决规划区100万左右劳动人口的就业问题。
——恢复重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原则上县城建设一个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设施,街道(乡镇)、社区建设劳动保障工作平台,提供就业、人才、社会保障和争议调解仲裁等服务。恢复重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信息系统。
——实施灾区孤儿、孤老、孤残人员特殊救助计划,增强各级各类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和优抚安置服务设施能力。重建并适当在县城新建福利院、敬老院和残疾人综合服务等设施,在成都建设残疾人康复中心,恢复重建殡仪馆和救助管理站。
第六节社会管理
——社会管理设施的恢复重建,要节俭实用,严格控制建设标准,结合行政区划的调整,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要求,同级同类机构的用房和设施要尽可能集中建设、共建共享。
——恢复重建各级党政机关、政法机构的办公和业务用房,以及工商、卫生、食品药品、质检、安全生产、环境、金融、文化等监督监管机构的业务用房。恢复重建消防设施。
——恢复重建城市(城区)社区服务设施。
——建设乡镇公职人员周转住房,为乡镇挂职干部、支教、援医等人员提供宿舍。
——统筹村级公共服务,新建村级综合公共服务设施,为村级组织办公、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文体活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党员教育、警务、农业生产服务等提供统一共用场所。
第八章基础设施
基础设施的恢复重建,要把恢复功能放在首位,根据地质地理条件和城乡分布合理调整布局,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相衔接,远近结合,优化结构,合理确定建设标准,增强安全保障能力。
第一节交 通
——加快公路的恢复重建,充分利用原有公路和设施,以干线公路为重点,兼顾高速公路,打通必要的县际、乡际断头路。适当增加必要的迂回路线,力争每个县拥有两个方向上抗灾能力较强的生命线公路,初步形成生命线公路网。
——对干线和支线铁路中受损的路段和运营设施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测、维护和加固,对受损严重的线路和生产运营设施进行改建或重建,提高对外通道能力。
——区分轻重缓急,修复受损民航设施设备,全面恢复并提高民航运输能力。
——建立健全交通应急体系,建设应急交通指挥、抢险救助保障系统。
——适时启动对规划区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先导和支撑作用的公路干线、铁路干线的建设。
第二节通 信
——按照资源共享、先进实用、安全可靠的要求,加快公众通信网的恢复重建,加强应急通信能力建设,推进网络化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提升通信服务水平和灾备应急能力。
——恢复重建邮政设施,按照城乡分布完善邮政局(所)布局。
第三节能 源
——恢复重建重点输电设施,骨干电源与外送通道,以及城乡中低压配电网络和进户设施,规划建设电力结构与布局调整项目。
——加强停运水电站设施安全养护,排除隐患,安全度汛。做好水电资源开发的统一规划,根据交通和送出工程等外部条件恢复情况,积极稳妥推进受损水电站的恢复重建。
——对电力设施和水电站大坝按照新的设防标准进行设计复核,对不能满足安全运行要求的实施补强加固。
——支持受损煤矿恢复重建,尽快发挥正常生产能力。对损毁严重、剩余储量小、开采条件复杂、安全条件差的煤矿,不支持恢复重建。
——修复气井、净化厂、炼油厂、管线及其保护设施、油库和加油站等,恢复受损天然气生产和输送能力、成品油管输能力。
第四节水 利
——对影响防洪安全的受损堤防、水库进行全面除险加固,疏浚淤堵河道,恢复防洪能力。消除堰塞湖(坝)对防洪的影响。恢复重建水文及预警预报等设施。
——结合受损水库除险加固和受损灌区重建,对受损供水设施进行全面修复,恢复供水能力。
——恢复重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和水土保持与水资源监测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