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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记者吴宏 通讯员吴立峰):记者从天津市工商局获悉,北京奥运及残奥会期间,市工商局以“平安奥运”为目标,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采取各种措施全力以赴加强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保护力度,有效维护了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人和2008北京奥运会赞助企业的合法权益。
一是抓住重点,加强巡查,大力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各工商分局执法人员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实行全天候监管与巡查。共开展执法检查1303次,出动执法人员6100人次,检查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5464户,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823个,检查各类户外广告牌2030块,整治重点区域687处。为做好此项工作,市工商局还转发了第29届奥组委《关于提供〈关于北京奥运会、残运会期间城市景观布置若干注意事项的通知〉的函》,要求各分局加强对奥运景观布置监管,将重点地区、重点商品以及企业字号、广告招牌、建筑工地围挡等作为重点巡查对象,发现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共同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治理。
二是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既纠正违法行为又鼓励营造奥运氛围。进入8月份以来,全市人民奥运热情空前高涨,运用各种形式支持奥运会。但有些经营者在奥运会期间以宣传奥运为由,擅自使用奥运标志宣传企业形象,还有的企业为烘托奥运气氛,不自觉地使用了奥运标志。对上述问题,工商部门一方面在居民社区、繁华路段和企业宣传奥林匹克标志的知识,提高社会自觉保护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的意识;另一方面,对违法行为区分不同情况予以纠正或处罚,指导违法者正确宣传使用奥运标志营造奥运氛围。全市共查处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案件3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