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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部门已鉴定是危楼独立村村委会竟然出租
本市宁河县大北镇独立村村民王先生给本报来信反映,在独立村有一栋被房管部门鉴定为危房的二层楼,村委会竟不顾安全,将这座危楼租给了一散热器厂。在这座危楼内有几十个工人在进行生产,生命安全时刻受到威胁。王先生在反映信中说——
编辑同志:
在我村西侧有一座教学楼,因为建楼的时候偷工减料,使用了不长时间就被有关部门鉴定为危楼,学生们都搬了出去,成了一座空楼。2004年,独立村村委会把这座危楼承包给了独立村村民王某某开办散热器厂,王某某和村委会签订协议书:一年租金为2000元,如果危楼发生任何意外村委会不负任何责任。
由于生产的车间就在危楼里面,涉及到几十个工人生命的安全,我们就这个问题向村里提出意见,可是村委会主任说,村里解决不了。我们找到了宁河县安监局,该局说应该通过大北镇处理此事。我们找到大北镇政府,镇政府又让我们找村委会解决此事。就这样一级一级互相推诿,好几个月过去了也没有人给我们一个明确的答复。直到今年6月份,县安监局才向王某某下发通知,让其立即撤出危楼。但是,通知下发后,王某某并没有搬出,仍然继续生产。这期间,村民仍然向村委会及县安监局反映,但都没有结果。村委会离危楼仅百米左右,难道他们看不到吗?县安监局的工作人员也曾多次到村里来过,都没有对这样的行为进行制止,难道一定要发生惨剧才能警醒吗?呼吁有关部门迅速将危楼拆除,消除危险隐患,保障工人生命安全。独立村村民
村委会明知危楼仍然出租
接到独立村村民的来信后,记者将反映信转至宁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该局于2008年7月1日给本报进行了答复。
宁河县安监局在答复中称,村民反映的危楼原为大北镇独立村的小学教学楼,2003年经村民代表大会决定,将教学楼封闭,学生全体搬出。
2004年,该村村委会委托市房管局房屋安全鉴定中心对教学楼进行安全鉴定,鉴定结果为“危楼”。
2006年2月份,独立村村民王某某创办的鑫盛达散热器厂,与村委会签订协议,租用此教学楼16间,从事采暖散热器的生产,前提是王某某需对该楼房进行加固,但是王只是简单对房屋进行了维修就投入了使用。
2008年3月份,宁河县安监局接到群众反映,该楼“无安全保障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立即责成大北镇政府进行核实。镇政府于3月26日对王某某开办的鑫盛达散热器厂下达了停产迁出通知书,但其并没有迁出。6月27日,宁河县安监局接到本报的信件后,当日安监局工作人员会同大北镇政府对独立村小学原教学楼进行进一步的查处,责令企业必须在6月27日16时23分前停止生产,将所有设备拆除并且移出,并将该楼房的供电总开关贴上了封条。
宁河县安监局的刘副局长到本报说明情况时还告诉记者,宁河县安监局已经叮嘱独立村村委会监督王某某的散热器厂按时搬出,绝对不会留下安全隐患。村委会也就此问题向安监部门写出书面承诺。
租房厂家无视危险隐患
9月15日,记者又接到村民举报,反映该散热器厂仍然在危楼内生产,厂主私自将封条拆下接电继续生产。9月21日,记者以购买散热器为由到宁河县大北镇独立村鑫盛达散热器厂进行暗访。在一幢写着独立小学的楼房内,记者见到了十几个工人正在进行生产。记者以购买散热器为由询问该厂的生产情况。
一个工人告诉记者:“现在在车间里的工人有十几人,二楼还有一些外地的工人住在上面。”
记者问:“楼上住着几个人?”
工人说:“大约四五个人吧。”
记者问:“你们厂不是停产了吗?”
工人说:“停了两天,听说是厂里负责人找安监局的人打了招呼才允许生产的。”
在工人们中午吃饭的时间,记者在二楼发现,楼顶的楼板已经断裂,随时都有塌落的危险。在一楼的车间里,生产机器、包装箱堆得到处都是。据工人们说,6月27日县安监局来检查后确实没有生产,但是生产机器并没有搬走。
据独立村村民介绍,县安监局的工作人员走后没几天,鑫盛达散热器厂的工人便从总供电箱的下面另接了电继续生产。过了些日子,该厂索性将封条撕掉,大模大样地正式生产起来。
一个不愿透露姓名的村民告诉记者,这期间,有许多村民向宁河县安监局反映王某某仍在继续生产的情况,但就是没有结果。8月11日,两个安监局的工作人员还到了鑫盛达散热器厂旁边的工厂检查工作,看到了在危楼内生产的情况也没有进行制止。村民疑惑地说:“难道非得要砸死几个人才会重视吗?”
究竟为何视而不见?
记者随后通过电话与大北镇独立村村委会的张主任取得了联系。
张主任说:“自从宁河县安监局查封后,散热器厂已经不在危楼里生产了。”
记者说:“可现在正在生产,你们村委会没有人知道吗?”
张村长说:“不了解情况,等我了解一下情况后再说吧。”
说完后,张主任就主动挂断了电话。
记者在一村民处见到了2004年由天津市房地产管理局房屋安全鉴定中心出具的一份《房屋安全鉴定报告》。该报告显示,独立小学教学楼混凝土抗压强度低于标准要求,混凝土强度偏低,教学楼北侧檐墙出现开裂,裂缝多达20余处,最长裂缝可达8000mm。……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独立村小学教学楼属于危楼。
记者还见到了由大北镇镇政府对王某某的散热器厂利用危房进行生产的《处理决定书》,该决定书表明,今年的2月份,镇政府已经对该企业下达了《停产迁出通知书》,责令企业三日内迁出。下达后镇里多次检查均发现其并未迁出。
记者还见到了一份由独立村村委会向宁河县安监局写出的《承诺书》,独立村村委会承诺对原小学的教学楼进行安全管理,立即清理楼内设备、原料、人员,在对该楼没有加固处理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前,绝不对外从事各类生产经营活动,如违反承诺,承担一切后果。
既然村委会已经做出承诺,那么从6月27日到9月25日的近三个月时间里,王某某在村委会的眼皮底下继续生产就没有人看到吗?
近一个时期内,国内连续发生几起重大安全事故,究其原因,除了个别企业只重效益不重安全的错误思想外,监管部门对安全隐患的不彻底解决、疏于监管,也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为什么普通村民都能看出来的安全隐患,监管部门却视而不见?监管机构没有对违法企业进行彻底整治,是对违法行为的姑息、纵容,是对生命的一种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