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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我是家住本市南开区兴南街德邻里1号楼10门的居民。我们这个单元的各个楼层是有照明设备的,但是不知从何时起,这些楼道灯就再没有亮起来过。平时一到晚上,居民们就只能摸黑上下楼,十分不便,对于老人、孩子和一些腿脚不利索的居民来说更是如此,稍有不慎就很容易摔倒。此外,走廊里漆黑一片,这也给很多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平时,这里自行车被盗的情况时有发生,有些稍晚归家的居民也容易被人盯梢儿、尾随进楼道,这给大家的人身安全带来了威胁。对于这个问题,我们曾多次向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反映过,但都不了了之,至今未能解决。在此我们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重视这一问题,帮助我们改善楼道的照明条件,使这里的楼道早日亮起来。德邻里居民
附记 记者接到这封反映问题的来信后,与兴南街办事处德邻里社区居委会取得了联系。据居委会的相关负责人介绍,德邻里1号楼10门各楼层本身是具备楼道灯的,但由于照明设备老化,长期得不到维修和养护,所以一直处于闲置未用的状态。另外,该楼门楼道灯的电费存在欠费问题,因个别居民拒绝交纳楼道灯电费,因此供电部门停止了继续对其供电,这也是楼道灯亮不起来的又一原因。
据德邻里居委会的相关负责人介绍,居委会曾多次建议该楼门居民推选出一名居民代表,与居委会共同协商解决楼道照明灯的修复及欠费问题,但居民代表一职无人愿意承担,个别住户仍然拒绝交纳均摊的维修费及电费,因此使得原本并不复杂的问题拖延至今。
楼道是同一单元内全体居民的公共活动领域,每户居民在享有对这一公共空间的使用权利的同时,身上也承担着一份共同维护全体居民利益的责任和义务。社区楼道照明灯每月所消耗的电费,均摊到每一户没有多少钱,但这笔微薄的费用却能为自己和他人带来光明和极大的便利。社区的文明与和谐需要全体居民共同来营造和维护,如果仅仅因为计较这不多的费用,而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便甚至安全隐患,那么这笔账又该怎样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