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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市药品不良反应检测中心获悉,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0月7日联合发出紧急通知,由于患者用药后发生不良反应事件,要求各地暂停销售、使用标示为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厂(2008年1月更名为黑龙江省完达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刺五加注射液。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经过昨天一天的追踪尚未收到此类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全市目前已经暂停销售、使用该厂生产的刺五加注射液。
2008年10月6日,云南省红河州6名患者使用了标示为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厂生产的两批刺五加注射液(批号:2007122721、2007121511,规格:100ml/瓶)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其中有3例死亡。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主任宋立刚表示,目前本市尚未收到相关不良反应事件报告,但根据了解到的情况看,本市有基层医疗机构使用刺五加注射液,但是不是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厂生产的还需要进一步调查。药监部门已经要求全市药品批发、零售企业以及各级医疗机构停销、停用标示为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厂生产的刺五加注射液,而且要进行密切关注,一旦发现有患者使用该厂生产的刺五加注射液后出现不良反应,要立即通过药品不良反应登记网络进行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