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家中失火男子身亡
不久前,和平区电台道一社区居民家失火,男主人因烧伤严重,经抢救无效不幸身亡。据该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介绍,当晚6时许,有居民发现该小区一户居民家中冒出浓烟,在楼下的女主人得知后返回家中。“火灾发生时只有残疾的男主人独自在家,因行动不便,起火时未能及时逃脱。”对于火灾发生的原因,有关部门正在调查。记者在现场看到,这户居民家的阳台四周已被烧黑,有工人正在重新安装玻璃。
小区里发生火灾带来的严重后果让人痛心。记者连日采访发现,本市部分小区的消防安全通道和消防设施并不能真正起到作用,特别是占压消防通道的现象十分严重。
新闻纵深
消防水枪不知去向
昨日,记者在南开区某高层社区看到,小区的消防安全通道上停放着几辆汽车,占据了通道的一半,大型消防车根本没法通过。而且,该小区每个楼门里都摆放着很多自行车。居民介绍说:“晚上自行车更多,有些楼道只能容下一个人通行,万一发生火灾,我们都逃不出去。”记者又在该小区一些楼层发现,每个楼层的电梯间和安全通道都有两处消防设施,只要轻轻按动红色开关,消防设施的玻璃门就可以打开,里面有一个灭火器和消防水带,但连接消防水带的水枪已经不知去向。
对于这种现状,小区物业负责人解释说:“小区里的安全通道常常被业主的汽车占据,我们遇到这种情况只能进行劝说,没有什么实际有效的办法。”对于楼道里的自行车,这位负责人说,从入住开始就如此,为把楼道里的自行车请出来,建了车棚,但效果不好。至于楼道里的消防设施为何没有配套的水枪,他表示,物业已把消防水枪收了起来。“消防水枪容易丢,补一个得六七十元。”当记者问及能否保证所有灭火器都能正常使用时,这位负责人说,灭火器虽然没过期,但有的已经没有压力不能使用了,他们要等攒到一定数量后统一更换。这期间,有些灭火器成了摆设。
自发市场占安全通道
随后,记者又走访了红桥区多个非物业管理小区,看到多数小区内都设置了消防栓,但均不见灭火器和消防水带的踪影。龙禧园某底商经营户表示:“我们从入住就没见过楼里有消防设施,以前有物业公司的时候也没有。”昨日下午5时许,龙禧园小区咸阳路入口处热闹起来,自发形成的自由市场上,小贩将摊位摆到了路上,只剩下几米的距离,全部被自行车和行人占据。在市场中部,记者看到一个商贩正在摆摊,而他的菜摊就选在了消防栓前。小区某私家车主表示,出入小区一般都会避开下午4时至6时,因为汽车根本进不来。如果该时段内发生火灾,消防车几乎不可能从这条路顺利进入小区。
据了解,现在不少社区里虽有消防设施,但真正遇到火灾却不一定能正常使用,尤其是一些高层住宅里的消防水带、水枪丢失,灭火器超期服役情况严重。而对于消防安全通道很多人缺少正确认识,随意占用,以致火灾到来之日就成了悲剧发生之时。
【政策链接】
2001年修订的《天津市消防条例》规定,共同使用的公共建筑和居民住宅的产权人、使用人和管理人应当按照各自的消防责任,预防火灾,保护消防设施,配备消防器材并保证完好、有效。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组建义务消防组织或者设置专(兼)职消防人员。义务消防队应当定期进行灭火训练,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使用方法,能扑救初期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