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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天津海关与沈阳海关签订了《区域通关合作备忘录》,双方将进一步简化和规范跨区转关手续,采用“属地报关,口岸验放”的通关模式,减少企业报关、验放的次数。截至目前,天津海关已经与17个内陆海关开展区域通关合作。
天津海关与沈阳海关于10月8日签署的《区域通关合作备忘录》,就优化跨关区转关模式和实行“属地报关、口岸验放”达成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进一步简化和规范跨关区转关手续,两地海关启用“属地报关,口岸验放”通关模式后,沈阳关区企业在沈阳海关报关,在天津口岸办理验放,变“两次报关、两次验放”为“一次报关、一次验放”。此举将进一步发挥天津口岸对内陆地区及东北老工业基地的辐射作用,降低企业的物流成本,改善沈阳及周边地区的投资环境,同时促进滨海新区的快速发展。
区域通关“属地申报,口岸验放”是指沈阳关区企业在其货物进出口时,可自行选择向沈阳海关申报纳税,在天津海关辖区的实际进出境地(口岸)海关办理验放手续。此种通关模式有利于企业安排生产经营活动,便捷企业通关,降低贸易成本,可有效实现进出境物流“高效率”下的“低成本”通关。同时,两地海关间通关合作机制的建立,加强了沿海与内陆海关之间的联系配合,有效整合了海关管理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