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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今冬采暖季的临近,为保证用热户能在今冬准时用热,供热部门提醒尚未缴纳供热费的用户最迟于12月30日前缴纳完毕,不要因为忽略了缴费时限带来不必要的滞纳金。
《天津市居民住宅供用热合同》规定,用热户应在每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全额交付该采暖季的采暖费。逾期未缴者,用户将按应缴采暖费额的5%。交付违约金。受煤价上涨幅度偏大影响,如果今年供热费收缴率不能提高,很有可能影响到供热系统的正常运行。为了保证绝大多数缴费热户权益不受侵害,供热单位表示,一旦发现恶意拒缴集中供热采暖费的用户,供热单位有权对其停止供热。对于那些拒不缴纳供热费的用户,供热部门将采取向法院起诉欠费户的做法来“收缴”供热费。
时下供热部门已陆续开始打压试水,想在此时报停或拆改暖气设施的用户,必将影响到全楼乃至整片小区的试水效果。因此,目前供热部门已停止对用户实施报停手续。供热部门同时建议正在装修的用户,不要擅自拆改自家暖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