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2年5月1日~6日在广州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162人,代表12个城市、100多个工会组织、23万多会员。大会通过了《罢工援助案》、《8小时工作制案》和《全国总工会组织原则决议案》等10项决议案。大会还根据代表们的临时动议,作出了全国总工会未成立前,各地工会以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为总通讯机关的决定。这样,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成为全国工会公认的领导机关和全国总工会的前身。(资料来源:《中国工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