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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全国劳动大会会场,刘少奇在演说。 |
第二次劳大通过的决议案——“工人阶级与政治斗争” |
1925年5月1日~7日在广州召开。到会代表281人,代表166个工会,54万多会员。中共中央向大会发了贺信。大会通过了《工人阶级与政治斗争的决议案》、《经济斗争的决议案》、《工农联合的决议案》和《中华全国总工会总章》等30多个文件,成立了中华全国总工会,大会选举组成了全总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推举林伟民为委员长,刘少奇、邓培和刘文松为副委员长,邓中夏为秘书长兼宣传部长。大会还决定中华全国总工会加入赤色职工国际。(资料来源:《中国工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