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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卫生部、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13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立即全面按照三聚氰胺临时管理限量值标准,清查乳制品市场。昨天,市质监部门已接到上级相关文件,紧急发到各区县质监系统,从今日起全面清查奶制品生产源头,严格按规定清查、检验或者召回奶制品。
据了解,此次乳制品清理检查的范围包括:2008年9月14日以前生产的,或未经批批检验三聚氰胺的乳制品,包括婴幼儿配方奶粉、普通奶粉和其他配方奶粉、液态奶,必须全部依据《原料乳与乳制品中三聚氰胺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的适用方法,进行清理检查和批批检验。上述产品已进入市场销售的,乳制品生产企业要全部进行清理检查和批批检验。为了让消费者放心购买合格乳制品,如果销售2008年9月14日以前生产的乳制品,销售者应索要该批次产品检验报告,并验明“经检验符合三聚氰胺限量值规定”的标志,而9月14日以后生产的已经过批批检验三聚氰胺含量符合限量值的乳制品,不加贴新标志。
据市质监部门介绍,乳制品清查从今天正式开始,相关的文件也已经转发给区县质监部门以及20多家乳制品生产企业,并要求他们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召回部分奶制品,进行批批检验,达标后才能贴标上市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