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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天津市河西区检察院获悉,一起涉案金额高达479万,涉及股权购买人多达89人,我市最大宗非法经营证券案近日审结。主要涉案人张某、李某分别被处以两年、一年半有期徒刑,处罚金总计110万。
“代理转让股票股权”,“代理即将上市的公司原始股销售”,“推荐潜力股”……在股市低迷的冬天,“咨询公司”打出具有如此诱惑力的广告,让股民们眼前为之一亮。殊不知,却充满了圈套。
受害人冯小姐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自己曾在证券公司门口被该“咨询公司”的工作人员“围堵”。该公司工作人员称,可以给会员提供“证券软件销售、培训,及代理销售、转让股票的股权”等服务,一年的年费只有500元。工作人员称其老板是天津市某知名股评人张某,有内部消息,同时代理多家即将上市公司的原始股。
听到股评人的名字,屡被套牢的冯小姐动心了。在确认张某确实为该公司副总后,冯小姐不但交上了500元会费,还根据该公司介绍,投资十几万买了一支所谓“原始股”。然而,冯女士根本没有拿到股权证。一怒之下,便报了案。后经查,受骗的不仅是冯女士一人,该案涉及股权购买人89人,涉案金额479万元。
据检察官李晓青介绍,该案的主要涉案人张某,即该“咨询公司”副总,曾是著名的股评人,经常出现在各大股评节目上。他们每天早上组织公司员工进行培训,结合当天的股市情况向股权购买人夸大购买其公司所销售股权的好处,并且编造股票即将上市、价值可以翻倍的谎言,欺骗股权购买人购买其销售的股权。
案件审结后,记者再次从检察官李晓青处获悉,自2007年以来,由于股市低迷,非法经营证券的犯罪案件呈多发趋势,犯罪方式也越来越隐蔽。李晓青提醒市民,非法经营者往往利用股权购买人对股权托管概念的不了解,谎称自己拥有合法的股权销售代理权,以将要上市的原始股诱惑、蒙骗购买人,市民不可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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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股权托管是指股权托管机构接受公司及其股东委托,通过电子化股权登记管理系统代为置办股东名册,并为公司股东开立股权账户,记载并确认股东对股份的所有权及其相关权益的产生、变更、消灭的法律行为。
实际上,股权托管是股权托管机构提供的对于股权的登记和管理服务,并不是非法经营者所有的投资(产权)咨询公司销售股权的销售凭证。非法经营者往往利用股权购买人对股权托管概念的不了解,谎称自己拥有合法的股权销售代理权,蒙骗股权购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