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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凌晨1时许,本市宝坻区钰华街顺驰小区一出租房内,房客孙某带着三名搬运工将房间内的电视机、洗衣机等物品搬到等候在外面的汽车上。汽车还没有离开,钰华派出所民警已闻讯赶到。
面对民警的询问,三名搬运工都说不知道房东是何许人,他们的雇主孙某却向民警大吐苦水。原来,孙某于一个月前来到本市宝坻区打工,与房东李某签订了为期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按照约定先缴纳押金500元,以后每月缴纳房租700元。
现在孙某已经租住了一个月,由于家中父母有病,准备回家,但是房东拒绝退回500元押金。孙某只好趁半夜无人之机,叫来搬运工人将房东的电器拉走以折抵押金。邻居的住户发现半夜有陌生人搬运家电,以为是小偷,就悄悄拨打了110报警。
民警随即打电话给房东李某,李某闻讯立即赶到现场。经过查证,孙某讲述的情况确属实情。
民警当场对孙某进行批评教育,并告诉他产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付诸法律,万不可鲁莽。经过民警调解,这场纠纷最终得到了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