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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自制的弹弓将别人汽车玻璃打碎,再将车内物品洗劫一空后便迅速逃窜。屡屡得手后,自诩为“盗圣”的胡某近日落网。
2008年4月初,被告人胡某窜至某饭馆门前,用弹弓打碎停放在路边汽车的玻璃,盗走挎包(内有现金人民币3000元)、手机、移动硬盘等物品。车主发现时他早已逃之夭夭。同月15日、16日胡某又采用同样手法连续作案。其间,胡某自诩为“盗圣”,向人夸耀自己手段高明。其偷盗物品从手机、钱包,到打火机、香烟,堪称“片甲不留”。这样的夸耀被警方严密的情报网捕获,等待胡某的是早已埋伏好的便衣警察。
4月18日14时许,胡某来到本市河西区隆昌路。他先是四处张望,看准目标后拉起弹弓……只听“嘣”的一声,一辆小轿车的玻璃被击破。这一幕,被埋伏在对面的民警看得清清楚楚。胡某遂被抓获。
警方检查作案工具时发现,弹弓由衣架制成,胡某在弹弓上加了多条橡胶,因此弹弓的弹力足以穿透汽车玻璃。弹弓的“子弹”是服装装饰用品,经胡某稍加改制而成。
经查,胡某曾于2000年11月因贩卖毒品罪,被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6年有期徒刑,2004年12月减刑释放。由于胡某在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次犯罪,属于累犯,应从重处罚,故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