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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晚报报道,近年来,重庆市加强领导干部大操大办、收钱敛财问题治理。市纪委、监察局近日通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已调查处理领导干部大操大办信访举报案件106件,处分干部44人。
这种情况绝不仅只重庆才有,相信各地都存在。相对于收受贿赂来说,借大操大办之机敛财,可以说是隐蔽性非常高的“来钱道儿”。一些干部,特别是一些手握实权、或在要害部门任职的,家里一有事,马上就会成为“社会关系大集会”。这里面有主动“投怀送抱”的,借此机会和领导“套套近乎”;也有当事人自己主动请来的,告诉别人“这可是一次机会”。
比如,有借搬家之机的,有借给母亲父亲做寿的,有借办丧事的,有借办喜事的,还有的借给儿子或孙子办满月酒的。类型很多,不一而足。但不管什么包装,里子大都一致。而且报道中说,目前领导干部婚丧嫁娶收敛钱财还表现在“大”、“重”、“快”上:规模越来越大,礼金越来越重,操办频率越来越快。
治理这种借机敛财的勾当,群众当然是拍手叫好。况且,“被敛者”也肯定是拍手叫好的。因为即使是那些主动“投怀送抱”者,也不可能那么心甘情愿地掏银子给人。他们的“主动”,都是有“被动”因素在其中的。但实事求是讲,这种现象治理难度很大。因为一来定性不易,不像行贿受贿那样有真切把柄可抓;二来“形式多变”,比如由直接通知改为间接暗示,由一次大办改为多次小办,由“自己的事”改为“亲戚的事”,由明里接钱改为“暗度陈仓”等。然而,不管有多大难度,这东西对社会的危害是非常大的,影响之恶劣不亚于公开的索贿受贿。对于它的那些“大”、“重”、“快”的特点,治理之策也应强调“大”、“重”、“快”:要大张旗鼓地形成社会舆论声势、治理声势,便它不敢再泛滥;要抓住典型下重手治理,以起到“示范”作用;要快速果断地进行治理,不拖泥带水,更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如果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动真格的,并加大群众举报的力度,相信是可以刹住这股歪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