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昨日,本报以《神奇洁肤霜激素制造》为题,对曾一度被称为“一抹就灵”的“神药”苗岭洁肤霜添加强力激素丙酸绿倍他索,导致湖南一名8个月大的女婴使用7个月后来月经的事件进行了报道,引起强烈反响。很多市民纷纷给本报新闻热线打来电话,表示曾经使用过该产品。
10月20日,贵州黔东南州苗岭苗族医药技术有限公司表示,目前该企业已停止苗岭洁肤霜的生产和销售,并在全国范围内对该产品实行紧急召回。然而,记者在调查本市10多家药店后发现,个别药店仍在销售该产品。
市民担心
苗岭洁肤霜用后有毒副作用
南开区市民王女士介绍,她22岁的女儿因皮肤瘙痒,在长江道一家药店购买了苗岭洁肤霜,已经使用近一年时间,不久前又一次性购买了6瓶。女儿每次使用前皮肤瘙痒难耐,可是一抹上该产品,症状立刻消失,而一旦停用,症状很快就会恢复。
“我起初还真以为买到了‘神药’,可报纸上说该药竟然添加了强力激素,我现在非常担心女儿使用激素后产生毒副作用,导致股骨头坏死。”王女士表示,她准备找药店退药,讨一个说法。
记者调查
“神药”现身本市药房
昨天,记者分别来到位于河西、和平、河东、南开等区的天津医药集团药店、津正大药房、仲景堂大药房、老百姓大药房、太平洋药店、世津大药房等8家药店,店内销售人员均表示没有销售该药品。
而在大沽南路的亚洲大药房的非药品区,记者发现苗岭鼻通生态液摆在了显眼的位置。其外包装上印着:本品根据千百年来苗族传统配方专业研制,采用无污染的原始森林的天然野生苗族药材,以苗族传统工业炮制。适用于各种急、慢性鼻炎、鼻窦炎、过敏性鼻炎、干燥性鼻炎、萎缩性鼻炎等以及感冒引起的鼻炎头痛、流鼻涕患者。
就在该产品的旁边,摆放着除了外包装不同外,名称完全相同,功能极其相近的另一款苗岭鼻通生态液。而苗岭洁肤霜也赫然出现在药架上,标价16.8元,一共有40盒。据工作人员介绍,该产品治疗各类皮肤病效果很好,销量还不错。
记者发现3款“苗系药品”均由黔东南州苗岭苗族医药技术有限公司生产,全系消毒产品,卫生许可证号均为“黔卫消证字(2005)第037号”。在没有任何销售人员指导用“药”的情况下,记者很容易就买到了一盒苗岭洁肤霜。
昨日下午2时50分,记者将此情况向河西区卫生监督所进行了通报。然而,50分钟后,当该所卫生监督科薛科长带领两名执法人员来到该药房检查时发现,药架上的“苗岭洁肤霜”已经不见了踪影。药房管理人员表示,因看了报纸上的报道,他们已将产品撤架。
新闻纵深
长期使用可导致股骨头坏死
10月15日,河南电视台经济生活频道报道,贵州师范大学分析测试中心曾在2006年4月对该苗岭洁肤霜做过检测。检测报告表明,向消费者宣传为“纯中药、不含激素”的苗岭洁肤霜不仅没有检出五倍子、拳参等中药成分,反而含有西药丙酸氯倍他索。
据河西区卫生监督所副所长王震宇介绍,丙酸氯倍他索是强力激素,对治疗皮肤病有立竿见影的作用,但是长期使用会产生较强的依赖性,一旦停用会造成病情反弹。儿童长时间使用可能导致股骨头坏死等严重疾病。
消毒产品不能暗示治疗效果
王震宇介绍,我国《消毒管理办法》中规定,生产企业取得了消毒品生产证号(卫消证),就可以用一个证号生产一系列产品,但一个消毒产品只能对应一个消毒证号。此前媒体曾报道,贵州省卫生监督局表示,苗岭洁肤霜的实际卫生许可证号为“黔卫消证字(2004)第080号”,而记者在亚洲大药房看到的苗岭洁肤霜的卫生许可证号却为“黔卫消证字(2005)第037号”。
此外,消毒产品是卫生用品不是药品。《药品法》明文规定,生产新药或者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的,须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批准文号。《消毒管理办法》则规定,消毒产品的标签(含说明书)和宣传内容必须真实,不得出现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效果。像苗岭洁肤霜在使用说明书上公然宣传,对皮炎、湿疹、手足癣、牛皮癣、痤疮等有较强的抑杀作用并可预防皮肤感染,明显违反该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