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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利用帮人换房之机将他人房产变卖,隐匿数年后再次出手,编造能低价购房的谎言,以交纳房屋评估费等费用名义骗人钱财。后经事主报案,该男子被抓获。日前,河西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罚金8000元。
家住本市河西区的华某系无业人员。1995年间,华某在小海地一换房摊处结识宋某,随后利用帮助置换房屋之机,骗取宋某的信任。后华某以办理过户手续为由,骗得宋某的户口本、身份证及房本,偷偷将宋某的房屋变卖,携4.5万元房款逃匿。1997年12月,华某凭着如簧巧舌,打着继续为宋某换房过户的旗号,又骗取宋某6000元。此次得手后,华某为躲避追究便隐匿起来,直到2005年,华某见房价一路飙升又打起了歪主意,他虚构房屋出售信息,编造能够低价购买房屋的谎言,骗取了被害人于某的信任,后华某以办理房屋购置产权费、房屋评估费等名义,先后骗取于某人民币7.9万元,逃匿。2006年4月,于某向公安机关报案,今年6月19日,公安机关将华某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