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在校生入伍又添优惠政策
退役后复学可减免学费
不复学可享自谋职业补助
凡今年从天津市入伍的在校大学生,退役后不愿复学的,将首次纳入本市自谋职业安置范围。按城镇退役士兵或退役士官自谋职业标准,两年义务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2.4万元,一级士官发放2.8万元,二级士官发放3.2万元,三级士官发放3.6万元。
昨天,市征兵办有关负责人介绍,从天津市入伍的在校大学生,退役后不愿复学的,还将按照城镇退役士兵的其他政策规定,享受到安置待遇等。参战或因公负伤致残的,由部队评定残废等级,发给革命伤残军人证;退出现役后,继续复学的,按在乡残疾军人对待,由院校所在地区县民政部门负责换发地方残疾军人证书,并在民政部门领取伤残抚恤金;毕业参加工作后,改按在职伤残军人对待。
大学生入伍利好多
在校大学生的征集对象为:本人自愿入伍的年满18至22岁的男性在校学生和年满17至20岁的女性在校学生。征集男性在校大学生的学校为本市全日制高等学校;征集女性在校大学生的学校为天津医科大学、中国民航大学。
在校大学生入伍前,学校应尽可能安排他们参加本学期所学课程的考试,也可根据平时的学习情况,对本学期所学课程免试,直接确定成绩和学分,并保留学籍到退役后一年内。对已经修完规定课程或已修满规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可准予毕业,发给其毕业证书。在校大学生入伍后,有条件的可以参加原学校组织的函授或自学原专业课程,经部队团级单位批准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
在校大学生被准入伍后,已交学杂费的剩余部分,根据本人自愿,由学校退还本人,或由学校负责管理。退出现役后复学,其家庭经济困难的,学校酌情减免学费。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含一等奖学金)。对荣立一次三等功奖励的,复学后按不低于50%的标准减免学费。荣立两次三等功或荣立二等功、一等功、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复学后免交全部学费。
对批准入伍的在校大学生,服役期间,其家属享受军属待遇,并由其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照本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有关义务兵家属优待的规定给予优待。
高校要保证大学生及时复学
各高等学校要切实做好退出现役后大学生的复学工作,保证他们能及时复学。对原就读学校撤销的,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转入同等学历相关专业高等学校复学;原所学专业撤销的,由学校安排转入其他专业复学;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延长学习时间;对专科升本科、本科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原是本科生的可申请转到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原是专科生的可以免试转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由学校报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
我正在一所职业学校上学,现在是高三的学生,今年21周岁男 各方面素质都很好,能否验上去当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