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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名15岁的中学生外出郊游,他们在一个水塘内洗澡时一人溺水,找不到伙伴的其余6个孩子没有采取积极措施而是达成攻守同盟,他们互相承诺打死也不会将此事说出去,而后他们将落水者的衣服掩埋。一个星期后,直到落水者的尸首浮出水面,其父母才找到溺水而死的儿子,悲痛欲绝的死者父母将水塘所属的土地管理机关告上法庭。
2007年5月13日,家住东丽区的小震与6名同学外出郊游后再也没有回家,当小震的父母四处寻找时,和他一起郊游的6名同学都说,大家郊游后就各自回了家,谁也不知道小震后来去了哪儿。直到一个星期后,一个放羊的老人在一个水塘里发现了小震的尸首,此时,小震的父母才找到了溺死多时的儿子。
直到这时,和小震一起郊游的6名同学中才有人说出实情,真相慢慢浮出水面。
原来,小震与6名同学外出郊游,他们发现一个20亩大的大水塘,该水塘四周有水,中央却形成一个“小岛。”由于天气炎热,几人决定到里面洗澡。7名同学中包括小震在内有2人不会游泳,其中水性很好的小明告诉在场的所有人:“不会游泳的在边上玩,再往前走一点儿水就有4层楼深。”
会游泳的同学在水塘内玩耍游戏,小震和不会游泳的另一个同学在水塘边缘玩。这时有的同学已经游上了中央的小岛。此时,同学中水性最好的玉强问小震想不想去中央的“小岛”玩,小震表示想去,玉强便说,“我背你过去,”小震便趴在玉强身上,玉强背着他向“小岛”游去。
意外就这样发生了,玉强没游出多远,小震一滑没有抓住,便直直地向水塘深处坠去,伙伴们惊呆了,一齐呼喊小震,却没有回音,他们到水塘内寻找,但水塘最深处有20米,最终他们没能找到小震。
大家十分害怕,经过商量最终达成攻守同盟,决定瞒着老师瞒着家长,谁也不许将此事说出去,他们互相承诺打死也不说。6名中学生在失去小伙伴以后,没有报警、没有找家长前来营救,也没有采取任何积极措施,而是偷偷地将小震的衣服掩埋后各自回了家。
当小震的尸首浮出水面,真相再也无法掩盖时,6名同学的家长与小震的父母达成协议,他们共同赔偿小震父母18万元,一次性了结此事。
事后,小震的父母认为,水塘所属地界的土地管理机关对水塘负有管理义务,其未在水塘周围设立任何警示标志,也没有任何保护设施,致使小震溺水死亡,于是将该土地管理机关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共计85660元。
法院审理后,日前驳回了小震父母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被告作为管理机关,不是必然对其管辖区域内的损失事件均承担责任。谁是责任主体谁承担赔偿责任,小震父母起诉土地管理机关主体有误。
-律师说法:
君汇律师事务所王寒松律师解释说,事故发生后,在场的其他6人基于害怕的心理,未及时告知其父母、公安机关,严重延误了救援时间,是导致小震死亡的重要原因。而小震的父母已与在场其他6人及其法定监护人达成赔偿协议,他们以自己的行为实际上放弃了法定赔偿数额与协定赔偿数额之间的差额。而作为本案的被告土地管理机关事发时既不在现场,对事发地亦无安全保障的义务,所以小震的死亡与被告无任何因果关系,不承担责任。
(案件涉及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