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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祖德欲以“侵犯名誉权”之名状告国家广电总局,总局司长任谦平淡回应表示:“这又是炒作。”
本月18日,名导谢晋辞世之后,广东某影视公司老板宋祖德在其博客上发表文章称谢晋死于酒后纵欲,并称其为“流氓导演”,还称谢晋与《芙蓉镇》女主角刘晓庆在海外有私生子。
本月28日,在北京举行的2008年影视产业发展论坛暨电视节目推介会上,国家广电总局传媒机构管理司长任谦点名批评宋祖德:“广东的宋祖德是公司老板,对谢晋导演进行诽谤一事,已引起广电总局传媒机构管理司的高度关注,我们正在跟广东省局和广东的制作业协会协调,对于这样的害群之马我们必须要予以清除出去。”
昨日,宋祖德在其博客上刊登律师函,表示以上语言侮辱其人品,侵犯其名誉。
律师函上写道:“请任谦先生代表贵局及其本人于2008年11月3日前,通过媒体向宋祖德先生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壹万元,否则本律师将依授权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昨天下午记者就此事采访司长任谦,他表示:“随便他(宋祖德)怎么折腾,这(打官司)就是一种炒作。”
任谦表示,以前宋祖德就曾多次有类似行为,但鉴于都是在世者,就让他们自己去理论。但这次谢晋导演刚刚去世,家里还沉浸在悲痛之中,如此出言不逊太不符合道德标准。“对于一位像谢晋这样对新中国文化事业有杰出贡献的老人,说他是‘流氓导演’,实在是太不合适。”任谦说,有很多同事反映此事,自己在推介会上是有感而发。
目前宋祖德的言论在网站上也成为网友热议的焦点。很多网友戏称他为“宋无德”,也有网友质疑广电总局的“清除害群之马”的说法,称其如果处理不当,存在滥用权力的现象。
律师说法
某律师事务所的张移律师认为,如果宋祖德提起诉讼,法院一旦受理后会先判断宋祖德之前发表言论的真实性。
如果宋祖德没有证据来证明他所说的话是事实,那么诽谤在先,而广电总局任谦司长对于宋祖德的评价是“事出有因”。对于宋祖德指出的“害群之马”的用词,将由法院对此作出“理性的判决”。
律师还指出,如果宋祖德方面无法拿出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言论是有事实依据的,那么被牵涉到的人——谢晋导演的家属以及刘晓庆等可以主张权利,以侮辱名誉、名誉侵权对宋祖德提出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