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报10月25日刊发了《超市过期食品处置引人关注》一文,对家乐福超市两家店销售过期食品的问题进行了报道。报道引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高度重视。26日上午,工商河东分局即到家乐福超市河东店进行检查,并对该超市违规出售过期食品进行了处罚。28日,工商南开分局也对家乐福超市海光寺店进行了检查。
与此同时,家乐福超市也针对报道提出的过期食品处置问题,在家乐福超市的各店对所有上架食品进行了大清查。在清查中他们也发现确实存在少部分过期食品未及时下架的问题。天津家乐福超市的管理层表示,他们已要求全体员工加强责任心,坚决杜绝过期食品未按期下架的现象。
10月28日,就家乐福超市存在销售过期食品的问题,天津市工商局负责人接受了记者的采访。该负责人表示,工商部门已开始集中对全市的超市进行大检查,特别是把群众反映强烈、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安全的粮、肉、蔬菜、饮料、糕点、水产品、乳制品、儿童食品、营养品、保健品以及酒类食品等作为检查重点。一旦发现涉及安全隐患的不合格食品,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该下架的下架,该销毁的销毁,坚决依法处理。另外,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维权网络作用,妥善处置消费者申诉举报,为有效防范和切实保障市场消费安全奠定基础。
该负责人还表示,超市货物品种众多、存货量较大,部分节令性较强的食品存在过期变质的安全隐患。要加强过期食品处理监管,一方面要靠商家和厂家加强自律,不销售过期食品,如果食品过了保质期立即下架或销毁,让消费者满意放心。另一方面,经营者对即将过期的食品要有明确的提示,单独摆放。对过期食品下架后要专库存放,对过期变质食品的销毁要保留影像记录备查。同时也把制作食品的过程透明化,这样才能使百姓购买食品时更踏实,切实保障百姓食品安全。另外,建立企业回收食品登记、销毁制度,禁止回收食品作为原材料生产加工食品,严把生产关;推行过期变质食品退市、销毁制度,凡过期变质的食品立即下架退市,并进行销毁处理,把好销售关。
该负责人介绍,市工商局多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始终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着力规范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的食品消费安全,在去年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督促全市600多家超市、商场,1.2万多户食品市场中的经营者建立了索证索票制度,1万多户食杂店建立了进货台账制度。市工商局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对食品经营单位执行经营自律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纳入企业信用监管体系;严厉查处食品经营中的违法行为,降低违法者的信用等级,并将查处情况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记者就超市过期食品问题采访了天津市消费者协会的负责人。该负责人明确表示,他们将充分发挥消费者协会的平台作用,对消费者涉及食品方面的投诉要加大处理力度,在投诉中及时发现企业的不良行为,建立企业信用备案制度。该负责人还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也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对企业不良行为及时举报,以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有效查处,共同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