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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沽区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已有57893人参加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目前,2009年度的续保、参保工作已开始办理。
2008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标志着塘沽区在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的基础上,基本实现了人人享有医疗保险的目标。2009年,为使符合条件的居民享受到医疗保险带来的实惠,政府又出台了新政策,扩大了参保范围。对于重度残疾和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完全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在中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期间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于男满45周岁、女满40周岁就业困难,并且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也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目前,2009年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续保、参保工作已在塘沽区各街镇、学校、托幼机构开始办理。参保范围主要包括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的儿童(含新生儿)、中小学和大中专院校在校生,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非从业成年居民,已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农民工医疗保险或农民工工伤保险的外地农民工在本市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子女,以及持有本市蓝印户籍,经公安机关批准转为本市非常住户籍的人员。 工作人员表示,医疗保险是实惠百姓的一项重大举措。塘沽区共有11.8万人符合城镇居民参保条件,已有57893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为49%,位居全市第二。2009年度的缴费标准、补助标准以及享受补助的条件与今年相同,参保的学生儿童及居民每年可享受到最高18万元和10万元的报销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