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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2007年11月10日,超市管理人员在关闭超市卷闸门。当日,重庆市沙坪坝区“家乐福”超市进行10周年店庆促销活动,由于人多拥挤,发生踩踏事故,目前已造成3人死亡,31人受伤,其中有7人重伤。
备受各界关注的重庆“11·10”家乐福踩踏事故一案近日公开宣判,重庆沙坪坝区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对两名责任人段程伟、向学信分别判处3年和2年有期徒刑。
2007年11月10日,家乐福重庆沙坪坝店举行店庆时,3名市民在店内因踩踏致死,30多名市民不同程度受伤。
据法院审理调查,家乐福沙坪坝店筹划于2007年11月9日至11月18日举办十周年店庆粮油等商品打折促销活动,时任该店防损部经理的被告人向学信全面负责此次店庆活动的安全工作,向学信安排时任防损部经理助理的被告人段程伟负责活动期间外围入口的安全保障工作。
2007年11月9日下午,段程伟未按照预案要求,擅自决定在家乐福沙坪坝店三个店门的入口下行楼梯处摆放桌子,以控制人流。次日上午7时许,向学信在例行检查店内安全工作时,发现东门有桌子堵住入口的情况却没有纠正。8时20分许,大量购物群众涌入家乐福沙坪坝店东门,将入口处摆放的桌子挤倒,部分群众被桌子绊倒,导致大量群众相继跌倒,发生严重踩踏事故,造成31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3人被严重挤压致呼吸循环障碍,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家乐福沙坪坝店已经赔偿了被害人及其家属医疗费等经济损失共计约206万元,尚有5名被害人因治疗尚未终结、伤残程度未作鉴定的原因未赔偿。
法院审理认为,由于被告人段程伟、向学信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了购物群众3人死亡、31人不同程度受伤,在社会上造成影响极为恶劣的严重踩踏事故,其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据此,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被告人段程伟有期徒刑3年、被告人向学信有期徒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