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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日下午,宁河县岳龙镇小阎村全体村民纷纷在《以承包土地入股合作经营志愿书》上签字,正式加入了农民专业生产合作社。土地变资本,农民变“股民”,农业的规模化经营,实现了农民收益和土地效益的双赢。据了解,这是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上刚刚通过的关于“允许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政策在本市的首个实施范例。
据介绍,小阎村现有75户、村民205人。近年来,该村大力发展设施农业,每户人家都经营了一个温室和2个中棚,成了远近闻名的富裕村。截至10月底,该村每亩蔬菜大棚纯收入已达1.2万元,全村人均现金收入达1.5万元。
“允许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政策出台后,小阎村结合自身实际,制订了新型合作社方案。即群众自愿以土地入股,由合作社统一经营管理,将全村剩余的807亩土地分两期发展设施农业。方案一经公布,便得到了群众的积极响应。
据介绍,小阎村设施农业一期工程规划占地607亩,计划建温室248个,预计总投资1364万元。每栋新建温室种植蔬菜年净利润可达1.5万元,每亩土地收益由原来各家分散种植大田的1000元提高到6000元左右,年总收益预计可达372万元。还贷期间,收益的70%由合作社偿还贷款,20%按土地入股比例给农户分红(每亩分红1400元),10%留作再生产基金和集体积累。贷款全部还清后,收益的70%给入股农户分红(每亩分红4300元左右),30%留作合作社再生产基金和集体积累。同时,村委会每年从这30%中,拿出40万元为全村60岁以上村民入养老保险,让农民们真正享受到新政策带来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