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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8日,北京军区总医院发布了通过国内一些精神医学专家论证的《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将网瘾正式纳入精神病诊断范畴。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一目前只是通过专家论证、还未通过卫生部确认的《标准》,在各方面引起了广泛争论。为此,记者采访了国内及本市一些网瘾戒断方面的专家和医生。
制定《标准》应科学严谨
宗春山(北京青少年法律与心理咨询服务中心主任):单纯从医学角度考虑,《标准》的推出有一定积极意义,可以为临床提供理论指导。但我们应该认识到,心理疾患和精神病是有区别的。包括类似网瘾的自我强迫、偏执等问题都属心理学科范畴,是一种心理障碍,而不是精神病。在网瘾患者中确实有一些人已经到了精神病的程度,但这只是一少部分。实践表明,大多数孩子上网成瘾的背后都有糟糕的家庭教育、恶劣的亲子关系等问题。也就是说,染上网瘾的孩子其实是“清醒”的、有意识地选择一种逃避方式,试图在虚拟世界中获得某种快乐和满足。此外,这个《标准》还会引起普通百姓的恐惧,让很多人讳疾忌医——对于某些人来讲,不管是自己还是亲人到精神病院或精神科进行治疗,都是件非常困难的事。据我所知,目前全世界还没有这样的标准出台。我想,不管做什么事,尤其是事关孩子和学术的,都应该本着一种更严谨的科学态度。
应在实践中进一步修正
李翔(天津安定医院睡眠门诊主任):尽管网瘾问题由来已久,全国各地目前戒断网瘾的机构已经有300余家,但此前并没有统一的成瘾标准可供参考。治疗者们在“各自为政”的情况下,一些人难免“盲人摸象”。而现在有了这样一个经过专家论证的《标准》,是值得肯定的。在这个《标准》制定的过程中,天津安定医院的专家也参与其中了,而且《标准》还参考了国外很多临床上的资料,应该说是相对权威的。而且我们应该清楚,这个标准只是一个行业标准,主要是对施治者起一个指导作用,一般人大可不必谈虎色变、杞人忧天,以至于给自己或亲人施加精神压力。当然,网瘾是心理问题和社会问题交接后的一个综合性产物,很难从一个角度给网瘾问题定性。目前,《标准》中的一些内容存在争论是很正常的,它必然会在临床实践中得到进一步的补充和修正。
网瘾不等同于精神病
陶宏开(华中师范大学教授、“中国戒除网瘾第一人”):制定网络成瘾的“标准”当然很重要,但是找到网络成瘾的形成原因,从而找到预防和治疗网络成瘾的方法更重要。另外,我绝不认同网络成瘾就是精神疾病的说法。从2002年开始至今,我已经接触了上千例染上网瘾的青少年,并帮助其中的五六百人戒断网瘾。从我的临床观察来看,网瘾问题实际上是一种心理问题和不良的行为习惯。上网成瘾,以至于到了非理性程度的孩子,往往还伴有其他问题,比如狂躁、自闭、早恋、冷漠、暴力倾向等。因此,研究和解决网瘾问题,应该结合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等来综合施治。如果将网络成瘾纳入精神病诊断范畴,势必在临床上给网络成瘾的青少年使用一些药物,而我认为这对孩子绝对是不利的。要想真正戒断网瘾只有一个方法:走进孩子的心里,引导他们自制的力量并结合亲子互动的家庭教育。目前,社会上的一些网瘾戒断场所,很多都使用强迫、催眠甚至电击等疗法,这些人为了赚钱,想出的这些方法让人愤怒。现在的《标准》还只是刚刚通过了一些精神病科专家的论证,只是代表了一部分学术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