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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河南27岁的小伙子王明岑呆站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津分行西青开发区所门口,手里攥着一张陌生人的银行卡,想着自己大半年辛苦攒下的5000元钱稀里糊涂地进了别人的口袋里,他心急如焚。
虽然拿错了卡存钱是自己的问题,但签字确认时他就发现了这卡不是自己的,并当即向柜员反馈。可柜员却告知他钱已经汇走,找不回来了,那在存钱时,客户签字确认并核对相关信息又有何意义呢?时隔一月,王明岑仍想不明白。
河南小伙 拿错卡汇走5000元
一个月前,王明岑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津分行西青开发区所用自己的身份证开户办理了一张银行卡,并随手将其放在床头。前日下午,王明岑带着银行卡到西青开发区所存入5000元钱,可当柜员将存款凭单的客户回执交给王明岑,让其签名确认时,问题出现了。
“当我签到第三个字时,突然发现户名竟然不是我的名字,签完名后我没有将客户回执交给柜员而是立即向其反馈我存错钱了要终止业务,可对方告诉我钱已经汇走了。我赶紧说明情况,柜员建议我赶快冻结银行卡密码,我知道一切无法挽回了,才将客户回执交回给银行。”王明岑当时与西青开发区所的负责人进行了协商,后来还报了警。警方赶到现场后,建议他与银行进行协商,但问题始终未解决。
王明岑告诉记者,他住在自己经营服装的门脸房里,通过试衣间可直接进入卧室。床头的银行卡不翼而飞,原来放卡的地方出现了一张别人的银行卡,肯定是有人趁他不注意把卡给换了。另外,他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津分行西青开发区所的负责人那里得知,那张被自己误存入钱的银行卡是在山西或陕西银行开户的,卡的主人他根本不认识。
“从始至终,柜员没有向我核对户主姓名和卡号,一切都是‘自动’办理的,等到我签字时发现不对劲了,可这时候钱已经存到对方的账户上了,那客户签字确认又有什么意义呢?”王明岑质疑银行在办理业务方面的流程有问题。
邮政储蓄所 不存在任何过失
记者前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津分行西青开发区所,询问有关王明岑存款的事宜。储蓄一柜台该所的负责人说,客户自己携带储蓄卡来银行存钱,柜员没有必要对其核实户名和卡号,柜员正常办理了业务,储蓄所不存在任何过失。事发后,储蓄所已经采取了相关措施帮助王明岑,他们对王明岑手中的银行卡进行了冻结,除非这名户主手中还有存折,不然无法从卡里取钱。对王明岑在客户回执上签名时提出存钱有误,希望取消这笔业务被拒绝一事。该名负责人说:“当时钱已经存进那个账号了,没办法!”同时,她说,客户签名主要是让客户核对及确认存款金额,并不是户名和账号。因为卡是客户自己带来的,那他应该知道这个卡的归属,这是客户自己的失误。
中邮储蓄天津分行 客户确认才有效
中国邮政储蓄天津分行个人理财业务一部的郝先生说,银行对于个人存取款业务没有特别的规定。一般来说,银行给客户的存款凭单客户回执,除了要让客户核对金额之外,也是要核对一下户名和账号的。一般柜员刷卡输入存入的金额并打印出回执,只有客户签字确认的回执到了柜员手中,柜员再次确认后,整个业务才算正式完成。
对于记者提出“签字后但未将回执交到柜员手中,是否算客户正式确认”的问题,郝先生没正面回答。他说,即使客户没有签名就发现问题,要求取消业务,柜员也是没有权力操作的,一般需要汇报上级领导解决,但这只限于银行柜员自己出现失误造成的后果,客户方出错,银行一般是不能给予解决的。
不过,郝先生说,事情已经发生,银行可以做的事情就是通知该卡的开户行,将这5000元钱暂时冻结,不让任何人取走。之后,王明岑应该走司法程序,等法院判决下来后,在法院的授权下,银行才可以将5000元钱还给王明岑。14日下午3时,记者获悉,王明岑错存的5000元钱已被银行冻结。
其他银行 客户确认形同虚设
随后,记者又询问了本市其他两家银行的存款流程。其中一家银行表示,顾客拿卡存款时,柜员不需要向储户询问姓名等,当打出客户回执时,钱已经存入卡中了,而让储户签字主要是为了确认存的钱数是否正确,但如果储户存款为大额(5万元以上),柜员必须要确认储户的身份并进行登记,否则就不需要。另一家银行表示,他们的存款流程与上述银行的流程大同小异,也是打出客户回执后钱已经存入卡中,若储户发现钱存错了,如果与储户提供的卡号等信息一致,柜员就没有责任,若与储户提供的信息不一致就是柜员的错误,要尽力为储户挽回损失。
市银监局 储户可向市银监会投诉
据市银监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本市各银行办理存款业务的流程大致过程上应该是相同的,但在细节方面应该是各银行自行规定的。如果这位存错钱的储户认为办理业务的银行在操作上存在失误等问题,储户可以向该银行的投诉信访部门进行举报,如果投诉没有受理,该储户还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银监会进行投诉。
法律专家 客户没进行确认 银行应承担责任
针对此事,国内著名法律学者郝劲松认为,如果该储户一开始不知道要办理存款业务的银行卡有误或非自己所有,但是在最终签字时发现有误,及时中止汇款行为,该储户不承担法律责任。
郝劲松认为,因为储户在签字发现户名错了时,没有将客户回执交还给柜员就第一时间告知柜员出现错误,这说明储户没有对客户回执进行确认,因此该客户回执就没有法律确认关系,但在储户尚未确认无误的情况下,该柜员却已将钱存入卡中,银行应承担相应的责任。郝劲松建议王明岑起诉,而且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津分行西青开发区所为被告,也可同时以银行卡的所有人为第二被告。
另外,郝劲松认为王明岑拿错卡的情况也很蹊跷,犯罪分子故意用自己的卡换取被害人相似的卡,使受害人错以为该卡属于自己,从而导致存款出错。郝劲松建议王明岑报警,请警方协助调查。
c草,这就是垄断的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