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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女友在超市偷东西被店员发现,男子伙同他人预谋“报复”,以超市出售过期食品为由敲诈老板。公安塘沽分局刑侦七大队当天便抓获犯罪嫌疑人三名,追回部分敲诈金额2100余元。
11月5日15时许,公安塘沽分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报警人称在自家超市内遭人勒索,被敲诈2500元。公安塘沽分局刑侦七大队民警立即来到辖区内的某家小超市内,经询问得知,当日14时左右,进来三名气势汹汹的男子,称从这家超市买的东西过期了,要求老板耿某对他们进行补偿。耿某一看真是从自己店内卖出的食品,而且东西也没打开,便立即向三人道歉,还要为他们调换其他商品。可三人非让他掏5000元,否则就告到工商局,到时赔的就不会是这点钱了,还说要站在超市门前,告知进出超市的所有人,店内卖过期食品和假货,让超市信誉扫地。耿某没办法,又看到店内人流渐多,不想影响生意,勉强凑了2500元给他们,三人见耿某拿不出更多的钱,便拿着钱走了。
三人走后,店员的一句话让耿某恍然大悟。原来,这三人当天上午来过超市,结账时,店员提醒这两种食品已经过期,正准备下架,让他们换新的。可这三人却说不碍事,谁知下午他们又来到该超市找老板理论。店员还称,他们其中一人就是前一晚到店内偷东西的女子的男朋友。
刑侦七大队民警在查看超市内的监控录像后,立即对三人展开侦查。这时,超市一个店员提供了一个重要线索:女子的男友姓张,就住在附近小区内。民警立即对该小区进行监视,安排便衣民警在小区各个出口蹲堵。18时左右,一个年轻男子进入民警视线,该人的形体特征与监控录像中的嫌疑人十分相似。确定该人正是犯罪嫌疑人,民警悄悄尾随其后。就在张某进楼时,被民警抓获。民警又根据张某提供的地点,将另外二人戈某及胡某抓获。
经讯问,张某(男,19岁,河北省人)、戈某(男,20岁,河北省人)、胡某(男,18岁,河北省人)对敲诈一事供认不讳。原来,张某的女友岳某前一晚在超市偷东西时被店员发现,其单位得知后把岳某开除了。张某看到女友被人“欺负”,想给她“出气”。5日上午,张某叫来戈某和胡某,经过商量后决定报复超市。目前,三人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