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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晚报:地铁事故是人祸不是天灾
http://www.enorth.com.cn  2008-11-19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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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175] 浙江省 网友:thomyork 于2008-11-20 03:20 发表评论:

  王院士作为利益相关方,发表意见当然是可以的,但胡说八道就不大好

  作为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的王梦恕院士近来说了很多关于地铁事故的言论,作为利益相关一方,发表自己个人意见,责任意见自然可以,但抛开基本事实胡说八道就不好了.

  杭州市地铁塌陷, 杭州市政府做为甲方,或者说作为业主,也就是出钱的一方,委托乙方全面进行地铁项目的勘探设计施工,出了问题,作为业主,应该是没有责任的。就当自己家里装修,花钱请装修公司来干,出了问题,把楼下邻居家的装修破坏了,责任自然是装修公司的,因为业主不是搞专业的,出钱给人家做,只等交付使用,拿钱叫人办合法的事还要承担责任?什么道理?从某种角度来看,业主也是受害者,也承担了不少的损失。就算从法律角度来看,出问题了,承担责任的自然是施工方,除非施工方找不到,业主才有连带责任。从专业角度看,本次滑坡事故决不是不可预见和意外。滑坡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崩塌陷落已是滑坡第二阶段,提前三天应该有预警。在软土地区设计企业必须有区域经验。土中降水和土体蠕变是软土地区工程中非常棘手的问题,目前从理论上还很难计算准确,基坑工程必需有有岩土工程、结构工程师参加的有较多实战经验的、有国家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的企业来承担。本次人为引起的灾害,施工企业责任重大,是否有监测?没有业主要承担主要责任。如果有监测企业责任心去那里了?应该首先查监测记录,要比施工企业承担更多责任。目前,许多地方监测企业仅是测量人员组成,即不懂土又不了解结构,仅是花瓶摆饰,才出现杭州出现危机还不抢修封路情况。各方如有一点点岩土工程经验也不会在如此危急中还让工人在基坑中继续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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