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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15日11时许,在开发区一家公司任职的妇女刘某,像往常一样给儿子小彬打了一个电话,告诉他自己一个小时之后到家。中午下班后,刘某驾驶桑塔纳汽车离开了单位。12时20分许,刘某驾车匀速行驶至津滨大道一座立交桥附近。汽车正常地行驶,突然只听“咣当”一声,汽车轧在了没有井盖的井上,旋即失去控制,在撞到道路南侧的隔离墩后,一头冲进了旁边水沟里。突来的变故让刘女士措手不及。最终,无法逃出的她死在了车里。
死者的儿子小彬拿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对记者说,交管部门已经认定,汽车是轧上无盖井后掉入河里的。所以该井的产权和管理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于是小彬父子将本市市政建设某公司等单位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赔偿各项损失50万余元。小彬父子的代理人表示,该案已在法院立案,何时开庭还要看法院的安排。(图片由当事人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