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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4时20分,福州市二医院骨科医生经过一阵会诊后,给17岁少女小燕(化名)的左脚下了“截肢”的诊断决定。11月11日凌晨,小燕在自家卫生间割腕后,又从6楼窗台跳下,造成气胸和双腿多处骨折,其中左脚踝粉碎性骨折。经抢救,目前小燕已经脱离生命危险。对于小燕自杀的原因,家长认为,是因为半期考试中“夹带纸条作弊”,遭学校公示后刺激引起,学校则表示需进一步调查。
小燕是福州某学校高二学生,是学生会干部,还是学校广播站副站长。
小燕的母亲刘女士说,11月6日下午,高二年段半期考试考政治,小燕和同学小王两人在考试作弊时被监考老师发现。当天下午,年段长卢老师要两人写检讨书。第二天,年段长召集作弊学生家长开会,并当众告知,凡是考试作弊的学生,都要在学校内张榜公布,并记警告处分。
“小燕小时候得过癫痫,有时候急起来什么事都敢做,我怕她受不了。”刘女士说,她当时曾哭求卢老师不要把小燕的名字公示出来。但卢老师说“高一两名学生作弊都公示了,为了公平公正,高二的学生作弊也要公示”。7日上午,学校公示栏内就出现了小燕和小王的名字。
学校林校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学生违反校纪,考试作弊,公示由来已久。“事情发生后,小燕的年段长卢老师以及班主任的精神压力也很大,也非常难过。”林校长说,考试前,学校曾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并让学生签订了一份保证遵守考场纪律的保证书。对作弊学生做出“警告”处分是处分的最低标准,不会记录在学生档案里,若他们日后表现良好,将撤销该处分。
“学生发生这样的事,作为学校领导和老师,我们都感到十分难过和悲伤。”林校长说,小燕自杀是否与学校公示其姓名有直接关系,还需进一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