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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央行有关负责人向媒体透露,由央行起草的《放贷人条例》草案已经提交国务院法制办,民间借贷有望通过国家立法形式获得规范。业内人士指出,包括四川在内的全国大多数中小企业都面临融资难的问题,《放贷人条例》若施行,将使四川上百亿民间借贷资金投向银行关注不到的地方,解决四川中小企业的燃眉之急。
地下信贷资金超7000亿
在成都街头,典当行、投资公司、担保公司等招牌不时出现在人们眼中。据成都市金融办相关工作人员介绍,除银行和少部分典当行外,成都目前还没有获准发放小额贷款的民间借贷机构及其他投资机构。
成都资本之鹰投资公司分析师吕志刚介绍,一般典当行的贷款收费标准执行国家规定,由于资金需求大,很多典当公司都是在每年开春后钱就贷完了,1元钱最少每年可循环4次左右。“长时间以来中小企业都存在融资难的问题,这造成民间借贷行为一直很活跃,除了地下放贷的钱庄外,个人放贷者也很多,资金规模小则几十万、上百万元,大的达六七千万元甚至更多。”吕志刚告诉记者,民间放贷机构、放贷个人的资金源,除一部分银行贷款外,主要是以2%至3%的月息揽储,然后再高利放贷。一位放贷规模在500万元左右的个人放贷者坦言,一些民间贷款机构、个人实际的资产不多,主要就是“吃利差”,甚至一些合法的典当行暗中也是如此。
相关数据显示,我国民间流动着总额高达7000亿-8000亿元的地下信贷资金。在江浙等民营经济发达地区,民间借贷已成为公开的秘密。
准入门槛定在千万元以上据介绍,为防范风险,央行起草的《放贷人条例》将民间借贷这项业务的准入门槛设定在千万元以上。同时要求“只贷不存”,必须以自有资金来开展放贷业务。该条例的一大突破是允许自然人注册从事放贷业务。有专家指出,规范、有序发展的民间借贷有利于打破长期以来由商业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垄断市场的格局,促进多层次信贷市场的形成和发展。“目前,包括成都在内的四川一些地方明里暗里放贷的机构、个人非常多,资金难以估算,一般认为四川民间借贷资金至少在百亿元以上。”吕志刚说,由于民间借贷活动隐蔽,加上典当行、投资公司、担保公司、委托寄卖行分别归商务局、工商局等多个部门管理,进一步加大了对民间借贷机构的监管难度。
吕志刚认为,《放贷人条例》实施后,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都可以开办借贷业务,一方面有利于融资难的中小企业得到急需的资金,另一方面,以前难以监管的地下金融也能得到管理,能避免地下金融失控后出现的大问题。
据省中小企业局不完全统计,目前我省90.7%的中小企业都存在资金缺口,中小企业采取自筹资金、银行贷款、民间融资解决资金缺口的比例分别占到49%、3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