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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西青区又出台新政策,调整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办法,将让全区24万农民享受更多的医保实惠。据了解,经过调整,该区合作医疗每年每人的筹资额提高到220元,农民个人筹资额不变。
据了解,作为本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地区之一,西青区于2005年建立了农村个人缴费、村集体扶持和各级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农民每人每年只需缴纳30元的参合金,生病住院就会得到医疗补助。这一制度在该区农村推行实施以来,已吸纳23.34万农民,参合率近97.5%,最大限度减轻了农民住院医疗负担,得到了农民的积极响应。
为了更大限度地减轻农民负担,该区再次对筹资额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调整。从明年1月1日起,筹资标准由原来的每年每人180元调整为220元。市、区、街镇三级财政的筹资额分别由原来的30元、70元、50元调整为40元、85元、65元,农民个人30元筹资额不变。此外,为了方便群众就医和药费报销,该区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和措施,取消了各种形式转诊证明,规定病人可以自愿选择定点医院就医;同时,完善区、镇、村三级合作医疗机制,设立了专门的报销窗口,不断优化报销程序。村民将费用清单交到村委会,再由专人报至区镇合作医疗办,一般情况下在10个工作日内就会领到报销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