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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系列之二《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物业各类费用具体怎么收
-同一小区不同部位收费标准是否统一?
-高层住宅电梯等设施维护费用怎么收?
-物业部门代收水电费是否加收手续费?
物业费是住宅小区业主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将于下月开始施行的新《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中对于物业费的具体组成和使用等问题都进行了详细规定,业主可以根据各自情况对号入座。
同一小区不同部位
收费标准会有差别
同一小区当中不同部位的物业收费标准有时也不尽相同。例如,河北区鸿基公寓刚刚签署的新物业合同中就对住宅和商业部分物业费进行了详细规定。例如,该小区规定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取按照住宅每月每平方米0.5元、非住宅每月每平方米0.6元的标准,高层梯泵费则按照住宅每月每平方米0.7元、商业每月每平方米1元的标准执行等等。
另外一些小区则因为高层与多层住宅物业费区分不明确而引发矛盾。例如,南开区俊城浅水湾小区中,高层住宅物业费为每月每平方米1.5元,该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其中包含的梯泵费应占0.8元以上,而该小区中没有电梯设施的5层洋房物业费则为每月每平方米1.2元,两者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同也在一定程度上令业主不解。
以上案例中所说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的内容,按照新《条例》第57条规定,应当包括八项内容:即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电梯、智能系统等设备的运行服务;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绿地、树木、绿化设施的养护、管理;物业装饰装修的管理;车辆行驶和停放秩序的服务、管理;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的服务、管理;物业资料的查询服务和管理;双方约定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梯泵费则包括电梯能源与养护、二次供水和消防设施用电与维护等费用。
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各物业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将按照小区规模、服务标准等诸多细节确定,同一小区中物业服务费的不同也需要考量其服务标准是否相同、物业公司服务是否到位等条件,业主有权详细了解自己所缴纳物业费所包含的详细内容,同时业主与物业公司签署的合同中也应当包括这些内容。
高层住宅物业费可在
基准价上下浮动20%
《天津市普通商品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还明确,住宅电梯、二次供水、消防及5000平方米以上人工湖水体等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养护费用由业主大会、开发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另行协商确定。也就是说,高层住宅小区拥有的电梯、二次供水、消防等设施、设备的运行能源消耗费用及日常维护费用虽与物业管理服务费一并收取但不包含在物业管理服务费当中,没有这些设施的多层住宅就不需缴纳这部分费用。该《办法》还规定,普通商品房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可在政府指导中准价格基础上根据服务成本变动等因素上下浮动20%。
此外,近两年很多物业公司在小区内开展代收代缴水电费等服务,反而因物业公司收取服务费等问题引发了不少矛盾。对此,新《条例》第66条也明确规定,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经营服务单位,可以将服务和收费事项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并支付代办服务费,但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关于小区入住前后的物业费交付问题,新《条例》规定“物业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前发生的物业管理相关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并且明确,“物业管理区域内未售出空置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开发建设单位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