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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对大型公共建筑室内温度过高现象进行了连续报道,引起读者关注。有关节能专家指出,冬季公共场所室内温度过高不仅容易引发呼吸系统疾病,也加大了能源的消耗,浪费了大量宝贵能源。
相关专家介绍,大型公共建筑的单位建筑面积年耗电量约为每平方米200~300千瓦时,由于商场、超市、宾馆等场所营业时间长、照明负荷大,单位建筑面积年耗电量是普通住宅的10~20倍。
从市商务委获悉,本市10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场、购物中心共39家,总营业面积达102万平方米。据市节能协会专家介绍,如将室内空调温度按照国家标准设置,一年将节约电能约为20400万千瓦时。按照本市一般商业用电标准,每千瓦时0.7603元计算,仅大中型商场和超市一年将可节省1亿6千多万元,在冬季,室内空调每上调1℃,平均将多消耗10%的能耗,所造成的无谓耗费折和人民币将达1亿元。
循环经济专家朱坦表示,如果将公共场所的室内空调温度设定为国家标准温度,不仅可以避免因室内温度过高,室内外温差大而引发的呼吸系统疾病,也可以为国家节约大量能源降低消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