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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商学院4名女孩到底是怎么死的,是因突然起火跳楼身亡,还是在毫无救援的情况下,双手在护栏上支撑不住,摔下6楼身亡。有待进一步查证落实。但死者家属质疑,在火灾中学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据同学们介绍、记者证实,一个从5楼拿出来的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的生产日期为1999年11月24日,维修日期为2006年7月14日,而此类灭火器最多只能保质2年;另一个位于6楼的二氧化碳灭火器,生产日期同样是1999年,最近的一次维修日期是2006年7月17日,瓶上一张合格证标明“检验日期是2002年,保修期为一年”。(据新华网11月16日)
这样的过期好久的灭火器怎么就在学校安然度过了好几年,依然堂而皇之、徒有虚名、滥竽充数般地摆放着呢?岂不成了聋子耳朵“摆设”?岂不是人人厌弃的形式主义在嚣张地向我们示威吗?
仅仅灭火器一样藏有安全隐患吗?多一点质疑,绝不过分。比如教室宿舍质量问题、喝水问题、饮食安全问题、电源问题……多啦。明智清醒的学校领导和管着学校的上级主管,不妨以此为鉴,来个里里外外、上上下下、彻头彻尾的认真检查。
应该说,平时各级的检查、联查、评比,名目花样儿可谓多矣,却很少听说过真正严格认真像回子事地检查安全的。更多的只是蜻蜓点水走过场。到处写着“安全第一”、“注意安全”,甚至连“小心拥挤”、“注意路滑”之类的警示也时有出现,可谓无微不至。“安全措施”一墙一墙一本子一本子的,真正管用的切实有效的措施少见。有不少是为的应付检查兼及出了事逃避责任“护身”的,属于“猫盖屎”之类。犹如即使在大沙漠根本无水的情况下,也要贴出“禁止随便游泳,以免溺水”一样,给人的感觉是,我可布置了,再出事与我无关概不负责。
青少年学生,是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是国家、社会、家庭的希望和未来。确保其人身安全比什么都重要。因此,像形式主义灭火器那一套,一点也不能在学校流行泛滥。
态度决定一切。究竟是“升学率第一”,还是“健康第一”、“安全第一”?教育教学部门,乃至社会、家长,不可不深思、明察。(苏连硕)